“但她不会承认。”
“不需要她承认。银行流水就是证据。”
方律师看着我。
“周太太,我建议你不要打草惊蛇。先收集完整证据,再行动。”
“需要什么证据?”
“银行流水你已经有了。还需要:他们之间的聊天记录、酒店消费记录、共同出行记录,越多越好。”
“聊天记录……”
“他的手机。能拿到吗?”
我想了想。
“能。”
周明远每天晚上洗澡时,手机放在床头柜上。
密码是我们儿子的生。
十八年没换过。
“还有一件事。”方律师说。
“什么?”
“你说的那三十万——你婚前存款,他说拿去做生意——你能查到这笔钱的去向吗?”
我愣了一下。
三十万。
2013年。
儿子四岁那年。
周明远说要做生意,缺启动资金,让我把婚前攒的钱拿出来。
三十万。
是我工作五年攒下来的。
结婚前存了定期。
他说会还。
五年后我问过一次。
他说生意黄了,钱亏了。
我没再问过。
“我查查。”
我说。
回家后,我等周明远洗澡时,拿了他的手机。
打开微信。
搜索“陈瑶”。
没有。
他删了。
但他忘了删微信支付记录。
我在微信支付里搜到了陈瑶的名字。
然后,我看到了2013年的那笔。
三十万。
我的三十万。
不是去做生意。
是直接转给了陈瑶。
用途备注:开店。
下面还有一条聊天记录没删净。周明远发的。
“宝贝,店面定好了。三十万够吗?不够我再想办法。”
陈瑶回的:
“够了老公。等店开起来,这就是我们的事业”
我们的事业。
三十万。
我工作五年的积蓄。
我结婚前唯一的“底气”。
被他拿去给小三开店。
然后告诉我:生意黄了,钱亏了。
我把手机放回原处。
去厨房。
把汤端上桌。
“明远,吃饭了。”
“来了。”
他坐下来,喝了一口汤。
“今天的排骨不错。”
“嗯。菜场打折买的。省了八块钱。”
他“嗯”了一声,没抬头。
我看着他。
八块钱。
我在省八块钱。
你在给她花三十万。
吃完饭。
他去书房了。
我洗碗。
洗到一半,我停下来。
看着水龙头的水流了很久。
然后关掉。
擦手。
拿出手机。
给方律师发了一条消息:
“我查到了。三十万直接转给了陈瑶。”
方律师秒回:
“这笔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。性质更严重。”
“能追回吗?”
“能。这不是共同财产处分的问题了。这是侵占你的个人财产。”
我放下手机。
继续洗碗。
6.
接下来的两个星期,我什么都没说。
每天正常做饭、洗衣服、接儿子、收拾家。
周明远以为风头过了。
他试探过几次。
“老婆,那个群里的事——”
“我知道了。公司往来款嘛。”
他松了口气。
“就是嘛。你也太敏感了。”
我笑了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