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这部《2007,我重写人生》真是绝了!北星城的沈君博把都市日常写到了新高度,红日这个角色简直太有魅力了,推动了整个故事情节的不断发展和演进,同时也引出了更多精彩故事线,这本精品小说绝对不容错过。
2007,我重写人生小说章节免费试读
篮球决赛的余温还未散去,红的名字已经成了县一中的代名词。
“你知道红吗?就是那个篮球赛绝的高一新生。”
“当然知道,他还是年级第一呢。”
“听说他还要参加全国英语竞赛?”
“这人是不是开挂了?”
类似的对话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反复上演。红走在路上,回头率百分之百,连食堂打菜的大妈都会多给他舀一勺红烧肉,笑眯眯地说:“多吃点,长身体。”
但红没有时间享受这些荣耀。全国中学生英语竞赛的初赛就在十一月中旬,距离现在只有不到三周的时间。林若溪给他制定的复习计划已经进入了冲刺阶段——每天两百个新单词,两篇阅读理解,一篇完形填空,一篇英语记,外加周末一次模拟测试。
这个强度让红都有些吃不消。他每天凌晨五点半起床,先背一个小时单词,然后去场跑步,顺便在脑子里过一遍前一天学过的语法点。白天上课的时候,他利用一切碎片时间刷题——课间十分钟做一篇完形,午休前看一篇阅读,晚自习后回到宿舍还要再写一篇英语记。
李想有一次半夜起来上厕所,看见红被窝里透出微弱的灯光,掀开被子一看,他正打着手电筒看英语范文。
“红,你不要命了?”李想压低声音,怕吵醒其他人。
“马上就好。”红头都没抬。
李想叹了口气,把自己床头的台灯拿过来,放在红床头:“用手电筒伤眼睛,用这个吧。”
红抬起头,看了李想一眼,笑了笑:“谢了。”
“谢什么谢,你要是把眼睛搞坏了,谁教我数学?”李想打了个哈欠,爬回了上铺。
红看着那盏台灯,橘黄色的光温暖而柔和,在黑暗中画出一小片光明的领地。他低下头,继续看范文,嘴角的笑意久久没有散去。
周六下午,红按时来到林若溪的办公室,进行最后一次模拟测试。
试卷是林若溪从北外的同学那里要来的往届竞赛真题,难度比高中英语课本高出不止一个档次。阅读理解的文章选自《经济学人》和《纽约客》,词汇量大,句式复杂,文化背景深厚,很多句子红要读两三遍才能理解。
但他没有放弃。他想起林若溪说过的话——“英语竞赛考的不是语言,是思维。你要用英语去思考,而不是把中文翻译成英语。”
他开始尝试用英语思维。读文章的时候,不在脑子里翻译成中文,而是直接用英语理解;写作文的时候,不先想中文再翻译,而是直接用英语组织语言。这个转变很难,但一旦开始,效果立竿见影。他的阅读速度提升了,写作也变得更加流畅自然。
两个小时的测试结束,红交卷。林若溪当场批改,红笔在试卷上画来画去,红坐在对面,手心微微出汗。
十五分钟后,林若溪抬起头,脸上带着一个灿烂的笑容。
“112分。满分150,你考了112。”
“怎么样?”红问。
“去年我们学校参加竞赛的最高分是108,你比他还高4分。”林若溪的眼睛亮晶晶的,“而且这是模拟题,难度比正式比赛还高一点。如果你正常发挥,拿个省一等奖没问题。如果超常发挥,全国一等奖也不是没有可能。”
红松了一口气,靠在椅背上,感觉整个人都轻了二两。
“不过,”林若溪话锋一转,“你的作文还是有问题。语法和词汇都没问题,但你的观点不够新颖,论证不够有力。竞赛的作文看重的是思想深度,不是语言技巧。你要有自己的见解,要能说出别人说不出的东西。”
红点了点头,把林若溪的话记在了心里。
“林老师,你觉得我应该怎么提高?”
林若溪想了想,说:“多读,多想,多写。读那些有思想深度的文章,想那些别人想不到的问题,写那些真正触动你的东西。”她停顿了一下,目光落在红脸上,“你上次月考的语文作文《相信的力量》,写得很好。那种真情实感,那种人生感悟,是装不出来的。如果你能用英语写出那样的文章,全国一等奖就是你的。”
红沉默了。那篇作文写的是他自己——前世的自己,和林晚的故事。那种“被相信”的感觉,是他用三十四年的人生换来的。用英语写出同样的情感,他能做到吗?
“我试试。”他说。
初赛那天,红起得很早。
他穿上了一件净的白色衬衫,那是母亲上周托人带来的,说县城买的质量不好,她自己在镇上布店扯的布,找裁缝做的。衬衫的针脚很密,扣子是贝壳做的,在灯光下泛着淡淡的光。红穿上它的时候,觉得身上披着的不是一件衬衫,而是母亲的爱。
考场设在县教育局的大会议室,全县六所高中的一百多名选手参加初赛。红走进考场的时候,看见了很多陌生的面孔,也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——苏念。
苏念也参加了英语竞赛。她的英语成绩一直很好,月考考了142分,虽然比红低了几分,但在全年级也是顶尖水平。她坐在考场中间的位置,看见红进来,朝他挥了挥手,无声地说了句“加油”。
红点了点头,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,把文具摆放整齐,然后闭上眼睛,深呼吸。
一百多名选手,只有前十名能进入复赛。复赛的前三名代表县里参加省赛,省赛的一等奖再进全国赛。这是一条窄路,窄到只有最优秀的人才能通过。
但红不怕。他经历过比这更窄的路——前世的他,在生活的夹缝中求生存,每一天都是独木桥。和那些相比,一场英语竞赛算不了什么。
试卷发下来了。
红先快速浏览了一遍,心里有了底。题目的难度和模拟题差不多,阅读理解的篇幅略短一些,但词汇量要求更高。作文题目是二选一:一个是“The Power of Dreams”(梦想的力量),另一个是“My Understanding of Happiness”(我对幸福的理解)。
红几乎没有犹豫,选择了第二个。
“我对幸福的理解”。
他想起了前世的林晚。想起她在出租屋的阳台上靠在他肩膀上的样子,想起她说“红,我相信你”时眼睛里的光,想起她在超市里为省几毛钱货比三家时的认真,想起她在大年三十的晚上包饺子时手上的面粉沾到了脸上。
前世的他,一无所有,但林晚在他身边。那就是幸福。
现在的他,有了一切的可能性,但林晚不在。那也是幸福吗?
红摇了摇头,把这些杂念甩开,提起笔,在答题纸上写下了第一句话。
“Happiness is not what you have, but who you have beside you when you have nothing.”
(幸福不是你拥有什么,而是当你一无所有时,谁在你身边。)
他写得很顺,像是有人在替他写。那些英文单词从笔尖流淌出来,自然而流畅,没有刻意的修辞,没有复杂的句式,只有最朴素的语言和最真诚的情感。他写了一个故事——一个失败的男人,一个不离不弃的妻子,一种叫做“相信”的力量,一种叫做“陪伴”的幸福。
写完最后一个单词,他放下笔,长长地呼出一口气。他看了看窗外的天空,很蓝,有几朵白云慢悠悠地飘着。他忽然觉得,不管这场比赛的结果如何,他已经赢了。因为他终于可以用英语,写出他内心最深处的东西。
这是前世的他,想都不敢想的事情。
初赛结果在一周后公布。
红正在教室里做数学题,李想从外面冲进来,手里挥舞着一张纸,脸上的表情像是中了五百万。
“红!你进了!你进了!”李想的声音大得整栋楼都能听见,“初赛全县第一!119分!比第二名高了12分!”
教室里安静了一秒,然后爆发出热烈的掌声。孙怡从前面转过头来,眼睛里全是崇拜:“红,你也太厉害了吧?英语竞赛都能考全县第一?”
“还没完呢,后面还有复赛和决赛。”红说,但嘴角的笑意怎么也压不下去。
苏念的短信几乎是同时到的:“恭喜你!我也进了,全县第六。:)”
红回了一个“恭喜”,然后补了一句:“一起加油。”
苏念秒回:“好。:)”
那个冒号加右括号的笑脸,红看了好几遍。
复赛在省城举行。
这是红第一次去省城。大巴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,窗外的风景从田野变成了楼房,从楼房变成了高楼大厦。红靠在车窗上,看着那些鳞次栉比的建筑,心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感慨。前世的他在省城生活了很多年,送外卖的时候骑着电动车穿梭在这些高楼之间,从来没有认真看过它们的样子。现在从车窗里看出去,觉得它们既熟悉又陌生,像是见到了多年未见的老朋友。
林若溪坐在他旁边,手里拿着一本英语杂志,但没有在看。她的目光落在窗外,表情平静,但红注意到她的手指在无意识地摩挲着杂志的封面。
“林老师,你在想什么?”红问。
林若溪回过神来,看了他一眼,笑了笑:“在想我第一次去北京的时候,也是坐大巴,也是这样看着窗外的风景,心里充满了期待和不安。”
“你期待什么?”
“期待一个不一样的未来。”林若溪的声音很轻,“不安的是,我不知道那个未来里有没有我想要的东西。”
红没有说话。他隐约感觉到,林若溪说的不只是她自己。
“你呢?”林若溪转过头来看他,“你来省城,期待什么?”
红想了想,说:“期待证明自己。”
“证明什么?”
“证明我不只是一个小地方来的学生,证明我可以和任何人竞争,证明我的英语不比那些大城市的学生差。”
林若溪看着他,目光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。她沉默了几秒,然后说:“你已经证明了。”
红摇了摇头:“还不够。我要在全国赛上证明。”
林若溪笑了,那笑容里有欣慰,也有一丝红读不懂的苦涩。
复赛在省城的一所重点中学举行。参赛的选手来自全省各地,每个县市的前几名汇聚一堂,竞争异常激烈。红走进考场的时候,感受到了一种和初赛完全不同的氛围——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很强,每一个人都有备而来,每一个人都带着一种“我一定要赢”的气势。
试卷的难度比初赛高了一大截。阅读理解的篇幅更长,词汇更生僻,句式更复杂。有一篇关于量子物理的科普文章,红读了三遍才勉强理解大意。还有一篇文学评论,讲的是詹姆斯·乔伊斯的《尤利西斯》,里面引用了大量的文学术语和典故,红看得头皮发麻。
但他没有慌。他想起林若溪教他的方法——先读题目,再读文章,带着问题去阅读。这个方法很有效,让他快速定位到了关键信息,节省了大量的时间。
作文题目只有一个:“What is the most important quality for a leader?”(领导者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?)
红几乎没有思考,提笔就写。
“Integrity.”(正直。)
他写了一个关于“正直”的故事。故事里的领导者,在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时,选择了坚持原则;在面对强大的压力时,选择了不妥协;在面对所有人的反对时,选择了做正确的事。这个故事的主人公,是他想象中的自己——未来的自己。
他写道:“A leader without integrity is like a ship without a rudder. It may move fast, but it will never reach the right destination.”(没有正直的领导者,就像没有舵的船。它可能走得很快,但永远到不了正确的目的地。)
写完最后一个字,红放下笔,感觉自己的手心全是汗。他看了一眼窗外的天空,天已经快黑了,夕阳把云朵染成了金红色。他忽然想起苏念,想起她说过“我想当医生”,想起她眼睛里的光。他不知道苏念能不能进全国赛,但他希望她能。
不管结果如何,他都要回去告诉她——省城的天空,和县城的天空是一样的蓝。
复赛结果在一周后公布。
红在教室里的时候,刘建国走进来,手里拿着一份文件,脸上的表情是红从未见过的——既兴奋又严肃,像是在宣布一件了不得的大事。
“同学们,我宣布一个好消息。”刘建国的声音有些颤抖,“我们班的红同学,在全国中学生英语竞赛复赛中,以全省第三名的成绩,晋级全国总决赛。”
教室里先是一阵沉默,然后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。李想第一个站起来,大喊了一声“红牛”,然后被刘建国瞪了一眼,乖乖坐下了,但脸上的笑容怎么都收不住。
张远推了推眼镜,用一种“我早就知道”的语气说:“红的英语水平,去参加全国赛是迟早的事。”
赵磊没有说话,但他看着红的眼神里,有一种难得的、发自内心的佩服。
红坐在座位上,表情平静,但他的手在微微发抖。全省第三名。全国总决赛。这两个词像两颗炸弹,在他脑子里炸开了花。他从来没有想过,自己能走这么远。前世的他,连学校的英语演讲比赛都不敢参加,现在,他要代表全省去参加全国总决赛。
他掏出手机,给苏念发了一条短信:“进了。全国赛。”
苏念的回复很快:“我知道。我在看公告栏。红,你太厉害了。”
紧接着又是一条:“我也进了。全省第八。:)”
红看着屏幕,嘴角咧开了。两个人一起进全国赛,这大概就是最好的结果。他回了一个“恭喜”,然后补了一句:“一起去北京。”
苏念的回复只有两个字:“好。:)”
红把手机揣进口袋,抬头看着窗外。天空很蓝,有几只鸟飞过,消失在远处的树梢后面。他的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——北京,我来了。
全国总决赛在北京举行。
这是红第一次去北京。火车在夜晚的平原上飞驰,窗外的风景一片漆黑,偶尔有零星的灯光闪过,像是黑暗中的萤火虫。红靠窗坐着,对面是林若溪,旁边是苏念。
苏念也晋级了全国赛,两个人一起赴京参赛。学校本来只安排了林若溪带队,但苏念的班主任听说她也晋级了,赶紧补了一个名额,于是三个人一起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车。
“红,你紧张吗?”苏念坐在红旁边,双手捧着一次性纸杯,里面的热水冒着热气。
“不紧张。”红说,“你呢?”
“有点。”苏念笑了笑,“我第一次去北京,第一次参加全国赛,什么都觉得新鲜,也什么都觉得害怕。”
“不用怕。”红的声音很轻,但很坚定,“你不是一个人。”
苏念看了他一眼,脸微微红了,低下头喝了一口水,用杯子的热气挡住了自己的表情。
林若溪坐在对面,手里拿着一本书,但没有在看。她的目光落在窗外的黑暗中,表情平静,但红注意到她的手指在书页上轻轻地摩挲着,像是在抚摸什么珍贵的东西。
“林老师,你去过北京很多次吧?”红问。
林若溪回过神来,点了点头:“大学四年,在北京。毕业之后也回去过几次。”
“北京是什么样的?”
林若溪想了想,说:“很大,很快,很忙。每个人都在跑,你不知道他们在追什么,但他们都在追。”她停顿了一下,目光落在红脸上,“但也很美。尤其是秋天,香山的红叶,颐和园的湖水,后海的酒吧,还有胡同里的老槐树。你会喜欢北京的。”
红听着林若溪的描述,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幅画面。他前世没有去过北京,最远只到过省城。那些关于北京的想象,都来自电视和网络。现在,他要去亲眼看看了。
火车在凌晨到达北京站。
红走出车站的时候,天还没有亮,但城市已经醒了。灯光璀璨,车流如织,高楼大厦在晨雾中若隐若现,像一座座钢铁巨人。冷风吹在脸上,带着北方特有的燥和凛冽,让红打了一个寒颤。
“冷吗?”苏念在旁边问。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羽绒服,围着一条红色的围巾,脸被冻得红扑扑的,像一颗熟透的苹果。
“有点。”红说。他穿得不多,一件薄毛衣加一件外套,在南方足够了,在北京的清晨里显得单薄。
苏念犹豫了一下,把围巾解下来,围在了红的脖子上。围巾上还有她的体温,暖暖的,带着淡淡的洗衣液的香味。
“我不冷。”苏念说,但她的鼻子已经冻红了。
红看着她的眼睛,想说点什么,但林若溪已经叫了一辆出租车,招呼他们上车。红把围巾紧了紧,跟着上了车。
全国总决赛在京城的一所大学里举行。参赛的选手来自全国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,一共一百多人,都是各省的顶尖高手。红走进考场的时候,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——这里的每一个人,都是各自省份的佼佼者,都是经过了层层选拔才站在这里的。没有人是弱者,没有人会轻易认输。
试卷的难度比复赛又高了一个档次。阅读理解的选文来自最新的学术期刊,有一篇关于人工智能的论文,红读了两遍才勉强抓住核心论点。还有一篇文学评论,分析的是一首他从未听说过的现代诗,里面的意象和隐喻让他看得一头雾水。
但他没有放弃。他深吸一口气,告诉自己——你不是来输的,你是来赢的。
作文题目是开放性的:“If you could go back in time and change one thing, what would it be and why?”(如果你能回到过去改变一件事,你会改变什么,为什么?)
红看着这个题目,沉默了整整五分钟。
回到过去,改变一件事。
他要改变什么?
前世的他,有太多的事情想要改变。他想改变自己高中沉迷网吧的选择,想改变自己高考失利的结果,想改变自己毕业后一事无成的人生。但这些问题,都不是“一件事”,而是一连串的选择和后果。
他想起了林晚。想起她在出租屋的阳台上靠在他肩膀上的样子,想起她说“红,我相信你”时的声音。如果他能改变一件事,他不想改变任何事。因为如果改变了任何一件事,他可能就不会遇见林晚,就不会有子骏和子京。
但他现在重生了,他已经在改变一切了。他考了年级第一,进了校队,当选了学生会副主席,现在站在全国英语竞赛的考场上。他正在用行动,改变他前世的每一个错误选择。
可是,如果非要选一件事——
他提起笔,在答题纸上写下了标题:“The Thing I Would Change: Nothing.”(我要改变的事:没有。)
他写道:“If I could go back in time and change one thing, I would change nothing. Because every mistake I made, every failure I suffered, every tear I shed, made me who I am today. And I like who I am today.”
(如果我能回到过去改变一件事,我什么都不会改变。因为我犯过的每一个错误,经历的每一次失败,流下的每一滴眼泪,都造就了今天的我。而我喜欢今天的我。)
他继续写道:“I used to think that my past was full of regrets. I used to wish I could go back and fix everything. But then I realized that those regrets are not my enemies. They are my teachers. They taught me what I don’t want to be, and in doing so, showed me what I do want to be.”
(我曾经以为我的过去充满了遗憾。我曾经希望能回到过去,修正一切。但后来我意识到,那些遗憾不是我的敌人,而是我的老师。它们教会了我,我不想成为什么样的人,从而让我明白了,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。)
他写到最后一段的时候,眼眶有些发热。
“So if you ask me what I would change about my past, my answer is nothing. I would keep every scar, every wound, every heartbreak. Because they are the map that led me to where I am today. And where I am today, is exactly where I want to be.”
(所以如果你问我,我会改变过去的什么,我的答案是——什么都不会改变。我会保留每一道伤疤,每一个伤口,每一次心碎。因为它们是带我走到今天的地图。而今天的我,恰好在我想在的地方。)
他放下笔,看着窗外的天空。北京的冬天,天空是一种清冷的蓝,像是被冰洗过一样。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落在他的答题纸上,把那些英文单词镀上了一层金色。
他忽然觉得,不管这场比赛的结果如何,他已经赢了。因为他终于可以说出那句他藏在心底很久的话——我不后悔我的过去,因为那是我成为今天的我的必经之路。
成绩是在两天后公布的。
红正在酒店的房间里复习明天的返程安排,林若溪敲门进来,手里拿着一份文件,脸上的表情让红的心跳加速了。
“红。”林若溪的声音有些发抖,“你猜你考了多少分?”
红看着她,没有说话。
“135分。”林若溪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,“全国一等奖。全国第三名。”
红愣住了。
全国一等奖。全国第三名。
这两个词在他脑子里反复回响,像是有人在敲钟,一下一下的,把他震得头晕目眩。
他做到了。
一个县城中学的高一学生,在全国中学生英语竞赛中,拿下了全国一等奖、全国第三名。
“林老师,”红的声音有些哑,“谢谢你。”
林若溪擦了擦眼泪,笑了:“谢我什么?是你自己考出来的。”
“谢谢你相信我。”红说,“从第一天开始,你就相信我。你给了我资料,给了我时间,给了我希望。没有你,我不可能走到这里。”
林若溪看着红,目光里有太多的情绪,多到红读不过来。她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但最终只是笑了笑,说了一句:“你值得。”
苏念的成绩也出来了——全国二等奖,全国第二十七名。她看到成绩的时候,哭了,不是因为不满意,而是因为太高兴了。她冲进红的房间,一把抱住了他,哭得稀里哗啦。
“红,我们做到了!我们都做到了!”
红被她抱得有些喘不过气,但他没有推开她。他伸出手,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背:“嗯,我们做到了。”
苏念哭了很久,哭够了之后从他怀里退出来,眼睛红红的,鼻子红红的,脸也红红的。她低下头,不敢看红的眼睛,声音小得像蚊子:“对不起,我太激动了。”
“没关系。”红笑了笑,“我理解。”
苏念抬起头,看了他一眼,又迅速低下去:“那……我先回房间了。方小雨说要给我打电话。”
她说完就跑了,跑得比兔子还快。红看着她的背影,嘴角的笑意怎么也压不下去。
林若溪站在门口,看着这一幕,脸上的笑容有些复杂。她轻声说了一句红没有听清的话,然后转身走了。
红站在房间里,手里拿着那张写着“全国一等奖”的证书,心里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感觉。那不是骄傲,不是满足,而是一种更深层的、更厚重的东西——他知道,他离那个“更好的自己”,又近了一步。
他掏出手机,给父亲发了一条短信:“爸,英语竞赛全国一等奖,全国第三。”
几秒钟后,父亲的电话打了过来。电话那头,父亲的声音有些哽咽,只说了一句话:“好,好,爸知道了。”
然后电话就挂了。
红知道,父亲不是不想说更多,而是说不出来了。那个在砖瓦厂搬了二十年砖的男人,那个手掌上的茧子厚得能当砂纸用的男人,那个从来不善于表达感情的男人,在电话那头,一定哭了。
红的眼眶也红了,但他没有让眼泪掉下来。他抬起头,看着窗外的天空。北京的冬天,天空很高很远,有几只鸽子飞过,鸽哨的声音悠扬而绵长。
他把证书放在桌上,走到窗前,推开窗户。冷风灌进来,吹在他的脸上,凉丝丝的,让他整个人都清醒了不少。
他想起了林若溪说过的话——“你会喜欢北京的。”
是的,他喜欢北京。
但他更喜欢的,是那个站在北京的自己。
那个从县城中学走出来的少年,那个在篮球场上投进绝球的少年,那个在英语竞赛中拿下全国一等奖的少年,那个正在一步一步走向“更好的自己”的少年。
他关上了窗户,转身收拾行李。
明天,他要回到县城,回到那个出发的地方。
那里有等他的人,有他要走的路,有他未完成的梦。
(第十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