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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真是天大的讽刺。

我找到了房屋中介的电话,打给了当初帮我把房子租出去的那个小伙子。

我问他,我的房子现在还有人租吗?

小伙子查了一下,告诉我,上个月租客刚退租,房子现在空着呢。

他正准备帮我找新的租客。

我立刻跟他说:“别找了,房子我不租了,我要自己住。”

小伙子有些惊讶,但还是很快帮我办了手续。

我拿回了钥匙。

一把冰冷,但是能给我带来安全感的钥匙。

我坐公交车,回到了那个阔别已久的老小区。

小区很破旧,墙皮剥落,楼道里堆满了杂物。

邻里也都是些上了年纪的老人。

但这里,充满了烟火气,充满了人情味。

我打开房门,一股陈旧的味道扑面而来。

屋子里的家具还是几十年前的样式,简单又朴素。

但每一件,都承载着我和老伴儿年轻时的回忆。

我看着墙上那张我们年轻时的黑白结婚照,照片里的我们笑得那么灿烂。

我的眼眶,又一次湿润了。

老林啊,我回来了。

回到我们最初的家了。

从今天起,我就在这里,一个人,好好地活下去。

我在屋子里转了一圈,虽然很久没人住,但上一任租客保持得还算净。

只需要简单打扫一下,买些新的被褥和生活用品,就可以住进来了。

接下来,要解决的是钱的问题。

我把两套大平层给了儿子,几乎是净身出户。

我自己的养老金,每个月有四千多。

以前觉得这笔钱不少了,但现在要一个人生活,看病吃药,人情往来,处处都要花钱。

我必须得省着点花。

而且,我不能就这么算了。

我把一辈子的心血都给了他们,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局。

我不甘心。

我不是一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。

他们不仁,就别怪我不义。

我坐在老旧的沙发上,脑子里开始飞快地运转。

我把房子无偿赠与给他们,但那份协议,是在公证处签的。

我记得,当时为了图省事,我们签的是一份很常规的赠与合同。

合同里,有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条款?

我努力回忆着。

当时光顾着高兴了,合同内容我本没仔细看。

公证处的人好像提醒过我什么。

他说……他说这是无偿赠与,但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赡养义务……

对!

赡养义务!

我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。

我好像抓到了一救命稻草。

赠与合同是可以附带条件的。

虽然我们的合同上没有明确写出赡养条款,但是据法律规定,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,是无条件的!

他们现在把我赶出家门,不闻不问,这本身就是没有履行赡养义务。

我是不是可以……撤销这份赠与?

这个念头一冒出来,就像野草一样在我心里疯狂地生长。

我要把我的房子,拿回来!

那是我和老伴儿的血汗钱,凭什么给这两个不孝子!

我立刻开始行动。

我需要找一个律师,一个懂这方面法律的专业人士。

我没有什么人脉,也不认识什么律师。

我想了想,拨通了我弟弟的电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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