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岁。
2016年9月出生。
也就是说,2015年底或者2016年初就怀上了。
那时候,我和周建明结婚十一年。
小棠六岁,刚上小学。
我每天接送孩子,买菜做饭,辅导作业。
他说他出差。
他说他加班。
他说他应酬多。
原来是去当另一个孩子的爸爸了。
从茶店出来,我坐在车里发了一会儿呆。
没哭。
过了那个劲儿了。
该查的查完了。
下一步。
我拿出手机,给一个人发了消息。
我大学同学,现在是家庭律师。
“在吗?请你吃饭,有事想咨询。”
她秒回:“好,你说时间。”
4.
律师告诉我的第一句话是:“先别打草惊蛇。”
我说:“我知道。”
她叫方琳,做了十二年婚姻家事案件。
她看完我整理的证据,沉默了很久。
“转账记录有了,私生子信息有了,对方身份也查到了……”
她抬头看我。
“你准备怎么办?”
“先不离。”我说。
她有些意外。
“等拆迁款。”
方琳立刻懂了。
“老宅,你爸妈留下来的?”
“对。婚前我爸过世,遗嘱给我的。房本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。”
“那是你的婚前财产。拆迁补偿归你一个人所有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那你等拆迁款做什么?”
我看着她。
“我要在他面前,把这笔钱全部捐掉。”
方琳的手顿了一下。
“全部?”
“一分不留。”
她看了我三秒。
然后笑了。
“行。我帮你查一个东西。”
第二天,方琳发来消息。
“查到了。周建明2020年用你的公积金做了一笔辅助贷款。”
我心里咯噔一下。
“什么贷款?”
“商业贷款搭配公积金贷款,买了一套房子。”
“什么房子?”
“城东学区房,五十七平,备案价格一百一十万。公积金部分贷了四十五万,用的是你的账户。”
我没说话。
“房子登记在刘婷名下。”
我的手握紧了手机。
四十五万。
我的公积金。
给小三买了学区房。
“他伪造了你的签名。”方琳说,“公积金贷款需要夫妻双方签字,但那个签名不是你签的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我调了复印件。笔迹不对。”
她顿了一下。
“这是刑事案件,伪造签名,涉嫌骗取住房公积金。”
我深吸了一口气。
好。
又多了一张牌。
那天晚上回家,周建明在逗女儿开心。
“小棠啊,等老宅拆迁款下来,爸给你买辆车。”
小棠高兴得直拍手。
“真的?爸你最好了!”
周建明笑呵呵的。
我站在厨房门口,看着这一幕。
他答应女儿买车。
那笔钱他已经在心里分好了。
给女儿一辆车。给自己留一部分。
剩下的——给那个女人和那个男孩。
他以为那是“夫妻共同财产”。
他以为他有份。
他不知道,那是我爸留给我的婚前财产。
他一分都拿不到。
他更不知道,我已经打算把它全部捐掉。
“老婆,发什么呆?吃饭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