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马笑了。
“行行行,小事小事。下次聚会叫上我。”
他挂了电话,转身出来,看到我。
脸色变了一下。
“苏女士?你什么时候来的?”
“刚到。”
我看着他。
“马经理,你刚才给谁打电话?”
“哦,工作上的事。”他笑了笑,“你交暖气费?来来来。”
我没追问。
但我记住了。
回家后,我打开微信,翻到业主群的成员列表。
找到老马的头像,点进去看朋友圈。
翻了很久。
翻到一张三个月前的合照。
烧烤摊,一桌人。
老马在最左边,端着啤酒杯。
旁边坐的人。
我认识。
陈浩。
照片底下的文字:
“外甥的乔迁之喜,恭喜恭喜”
外甥。
陈浩是老马的外甥。
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。
怪不得。
怪不得投诉十二次,次次“继续跟进”。
怪不得物业从来不出面调解。
怪不得老马每次听我说话时眼神闪烁。
物业经理的外甥。
难怪有恃无恐。
我把手机放下。
那一刻我特别冷静。
不是那种悲伤的冷静。
是那种——想明白了的冷静。
靠别人没有用。
报警没用。
物业没用。
业主群没用。
讲道理没用。
卖惨没用。
哭没用。
都没用。
那就只剩一条路了。
我需要一个武器。
一个合法的。
他们拿不掉的。
他们受不了的。
武器。
那天下班路上,我经过翠湖花园北门。
北门外有一条商业街。
商业街尽头,有一个门面。
门面很大,两百多平。
之前是个健身房,倒闭了。
门上贴着大红色的纸。
“旺铺出售。”
我走过去,看了一眼。
然后停下来。
这个门面。
就在我们楼的正下方。
我又看了一眼。
拿出手机,拍了张照。
那天晚上,我没有睡。
不是因为楼上。
是因为我在想一件事。
我给大学同学周雨发了一条消息。
周雨在律师事务所做律师。
“周雨,我问你个法律问题。”
“说。”
“如果我买了一个商铺,租给别人做合法经营,承租方会产生噪音。这个……违法吗?”
周雨没有立刻回。
过了两分钟。
“要看具体情况。什么类型的经营?噪音分贝多少?经营时间段?有没有营业执照?”
“假设……白天经营,有营业执照,噪音不超过国家标准。”
“那就不违法。合法经营产生的合理噪音,受法律保护。”
我看着屏幕。
心跳加快了一点。
“再问一个。如果我是商铺业主,租出去了,承租方不想解约,我能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?”
“一般不能。除非合同里有约定,或者对方违约。如果合同里写了出租方不得单方面解约,那就更不行了。”
我放下手机。
看着天花板。
楼上的低音炮又开始了。
咚。咚。咚咚咚。
我笑了。
5.
第二天是周末。
我没去看商铺。
我先去了翠湖公园。
翠湖公园离小区三公里,是我们这片最大的公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