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说:“我只知道,我给你的钱是买粉的,你没有买粉。”
法官看了看他的材料,又看了看我。
“原告,你被告诈骗五万元,但这张转账记录显示,只有五千元。”
陈默说:“五千是现金转账,其他的是她用我的信用卡刷的。”
我愣了一下。
“我什么时候用过你的信用卡?”
他从文件夹里拿出一张账单。
“这是我的信用卡消费记录,从你怀孕到月子结束,一共消费47862元。”
我接过账单,一行一行地看。
产检费用、住院费、手术费、月嫂费、母婴用品——
“这些大部分是医院的费用,”我说,“产检和生孩子的钱,你不应该出吗?”
他说:“这些费用,本来应该走医保。”
“医保只能报销一部分。”
“那剩下的部分,也不应该是我一个人出。”
我深吸一口气。
“陈默,房子首付我爸妈出了25万,你出了29万。月供我们一人一半。孩子出生的费用,你出两万多,我出两万多,哪里不公平?”
他冷笑一声。
“我出的是首付,你爸妈出的是嫁妆。这能一样吗?”
我愣住了。
“你说什么?”
“你爸妈给的钱,是嫁妆,”他一字一顿地说,“是给你的,不是给我的。但你花的钱,是从我的账户出的,是我的钱。”
我终于明白了。
他的逻辑是:你爸妈给的钱是你的,我的钱才是“我们的”,而“我们的”就是“我的”。
所以你花的每一分钱,都是在“骗”我。
法官敲了敲桌子。
“原告,你的诈骗金额是五万元,但信用卡账单显示的是47862元。请问这五万元是怎么计算的?”
陈默说:“四舍五入。”
旁听席上有人笑出声。
法官看了他一眼,没说话。
我坐在被告席上,忽然觉得很可笑。
我生他的孩子,坐他的月子,花两万块他就告我诈骗?
但我笑不出来。
因为我知道,他我诈骗,本不是为了这五万块。
是为了让所有人都忘记,他转走的那47万。
庭审休息的时候,我去了趟洗手间。
洗手的时候,我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。
脸色发黄,眼袋很重,头发随便扎了个马尾。
三十岁,看起来像四十岁。
我想起刚生完孩子的那段子。
没没夜地喂、哄睡、换尿布。
陈默说他忙,婆婆说她老了不动。
只有我一个人,像个陀螺一样转。
有一次,孩子哭了一整夜。
我抱着她走了六个小时,腿都麻了。
天亮的时候,她终于睡着了。
我把她放进婴儿床,自己瘫坐在地上。
那一刻,我累得想哭,但眼泪都流不出来。
陈默起床,看了我一眼。
“你什么坐地上?”
我说:“孩子刚睡。”
“那你去睡会儿,”他说,“我要出门了。”
然后他拿起车钥匙,走了。
我坐在地上,看着他的背影。
那一刻,我忽然很清醒地意识到:
这段婚姻,他从来没有把我当成伙伴。
我只是一个“功能”——生孩子的功能,带孩子的功能,花他钱的“嫌疑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