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越类型的小说《穿越1938:乱世东北,就是干》推荐各位书友一读,这本书的作者是叮当熊,男女主人公是胡青云于小姐。简介:别看胡青云这几天的日子过得挺湿润,他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。虽然他是穿越到了一百年前,在粮行,还有和于家的人打得火热,算是混得风生水起,但他的内心依然是孤独的。他不属于这个时代,所以讨厌这个时代。这里物质…
《穿越1938:乱世东北,就是干》第9章 盛情款待
别看胡青云这几天的日子过得挺湿润,他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。虽然他是穿越到了一百年前,在粮行,还有和于家的人打得火热,算是混得风生水起,但他的内心依然是孤独的。
他不属于这个时代,所以讨厌这个时代。这里物质极大的不丰富,要吃没吃,要喝没喝,尤其像他们这种屁民,活着简直是在世间受罪。
胡青云老想回去21世纪了,在那里,即使是一个没钱的屌丝都比这儿的权贵们过得有滋有味。唉,截至现在,他仍然没放弃寻找能穿越回去的一切可能,他想不通的是,自己的意识怎么就能在“苦海”的时间夹缝里,被扯到这个傻子胡青云的大脑里了呢?这完完全全有违物理定律呀,莫非是……胡青云心里产生了一个不寻常的想法。
在去赴于家的“答谢宴”前,他跟冯耗子已经连续好些天没沾荤腥了,前提是不能算前一晚于大小姐于知欢偷偷塞给他那十个熟鸡蛋。
自从得知救自己的人是胡青云后,于知欢明显对他青睐有加,经常借故找他说话,反正于府和粮行就隔一条并不宽的街,只要有心,随时都能看见。
胡青云仍处在纠结中,他潜意识并不倾情于于知欢,但于大小姐总是那么的热情,令他不堪其扰又发作不得,只好尽量躲着,实在躲不开就想办法拖着冯耗子一起“三人行”,将冯耗子当作镇水纸来用,以避免自己被“水”溅到。
他这么做,于大小姐竟也不以为意,她甚至觉得胡青云跟自己在一起,上哪都带着冯耗子是一种信任,也就是说,她觉得三个人成了一个不可分离的小团体。
这天一大早,于府伙计揽福就过来找胡青云,向他传达于明山的口信,说当日晚上举办答谢宴,邀请胡青云及粮行一干人等赴宴,并强调说务必一人都不能少。
胡青云自然是一口应承,且满心欢喜。他岂能不感叹,从虚拟世界,到“苦海”,再到这鸟不拉屎的三十年代当穷鬼,至少几十年的光阴中,他还没真正开过荤呢,所幸,这辈子总算能吃到肉了。
想着自己多舛的命运,一时间竟有些哽咽。到底有什么办法能回去呢?真的很费解。
揽福前脚刚走,外面就有消息传来。一个顾客在跟帐房老李闲聊,说粮管所前几日死了个东洋小官,且还是被捅死的,本来警察局一直在封锁消息好抓凶手,现下好了,也不知是被谁传了出来。
胡青云听了,觉得九成九说的是高桥诚。死一个人,他估计鬼子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动作,便稍稍放心些了。心心念念道,反正以后自己一定要小心行事,决不再习惯性马大哈便成。
高桥诚已成为往事,他觉得是时候实施新一轮动作了。这一次,时间可以稍微拉长点,准备工作再充分些,绝不能象之前似的,再横生枝节,那可太吓人了,老是这样,寿命也得吓减个二十岁。
看着那俩货闲聊就知道,今天粮行不怎么忙。既然离晚上的答谢宴还早着哩,又时逢周末 ,那就再去会会小泽泷二吧,看看那厮现在处于什么状态。
打定了主意,胡青云便出门直奔早集而去。反正仗着自己救过鲁老板一命,在工作闲暇里,他这点自由还是没人敢龃龉的。
果然,没走多远,胡青云就远远地在街上看见了小泽。
小泽身边一左一右跟着两个黑衣汉子在保护他,不过这俩人他瞧着一点儿也不像日本人。
胡青云感觉小泽表情倒是象以往一样不曾有啥变化,高桥死了对他来讲就是死条狗么?胡青云心想。在他从小到大在各界获取的知识里,日本人基本是不交或没有朋友的,都是些冷血动物,这应该是他们民族的整体习性。
这次小泽没逛市集,目不斜视的在两个打手护送下,直接去了粮管所。那时候小鬼子应该是不过周末的,当时好像还没有“周末休息”这种概念。毕竟有班上的人少之又少。
看着小泽消失在粮管所大门里面,胡青云心里有了谱,他觉得计划可行,但还是得从长计议。时间嘛,他有的是,反正现在确实想不到回到自己时空的办法,那就留在这儿陪鬼子们玩吧。
玩到哪算哪,直到我死为止!胡青云暗下决心,他是真讨厌这个啥也没有的年代,就想当然的以为自己并不怕“死”,只有死了才能解脱,没准就能穿越回去呢。
于明山将宴席安排得很热闹,今天是答谢宴的事只有他们少数几个当事者知道,于明山对外统称是接风宴,给从女塾学成归来的二小姐接风洗尘。
席上,于知欢牵着妹妹的手,款款走过来,把她介绍给胡青云:“胡大哥,这是我妹妹,叫于若素,她可是棋琴书画样样精通哦~”
胡青云忙躬身行礼:“二小姐好!祝贺二小姐学成归来,早日成为国家栋梁。”礼毕偷瞄了下二小姐,确实长得模样俊俏,姣小可人,跟她那大骨架子的姐姐完全相反。
胡青云暗忖,就这俩货,咋可能是一个爹生的?八成是有内情。
想归想,嘴上还是讨喜的接着说:“俺自幼也读了些诗书,虽然比不得二小姐如此博学,日后还请二小姐多些指教。”
于若素虽是大家闺秀,却完全不像其他人那样扭捏作态式的小女子状,相反看着挺大气的,有点象她爹。听得胡青云说也读过书,不由抬头得仔细看了他一眼,笑着说:“你可真虚心,我看不用我指教,咱们俩以后就互相讨教吧。”
胡青云哈哈一笑:“好地,那就一言为定!”
“一言为定。”
于知欢开心的看着他们,她的脑海中迅速浮现了一幅“四人行”的画面。
于明山确实够意思,今日宴席之丰盛,令人食欲大开,胡青云和冯耗子俩人瓜分了一个大肘子,一只烧鸡,他俩光吃肉,不吃菜,直吃得满嘴流油,没一会肚子就都圆鼓鼓胀得厉害。
胡青云寻思这样子可不行,一肚子油都没法睡觉,得出去活动活动,尽量消化消化,唉,何苦吃这些呢,刚吃完他就后悔了。
冯耗子才不愿意跟他去呢,摆着手让胡青云赶紧走,别再叨扰自己。
秋夜很凉,胡青云踱着步,抬着望着21世纪城市夜晚里永远看不到的满天亮晶晶的繁星,感慨良多。
突然,身后传来了一句好听的女声:“嗨,胡大哥,你在干什么呢?”
胡青云回头一看,原来是于若素。便回应说:“刚吃太多了,出来散个步。”
“嗯,我也是。”
“哦,你也吃多了呀?”胡青云问她。
“不是,我是说散步。”
“我说呢,印象里你们女人从来不多吃。”
“谁说的?这话可不对哦!”于若素很肯定的说。
“那是怎么的呢?”
“我家的丫环们,还有做活的大姐,她们都很能吃。”于若素睁着大眼睛,想了想,又补充:“其实我姐也很能吃的,但是只在我面前。跟别人她可不这样。”
看着她极是认真的样子,胡青云心里想笑,但还是憋住了。附和着说:“有句老话,能吃是福啊!”
“可不嘛!能吃是福,身宽体胖……快看,流星~”于若素突然叫了起来。
胡青云忙循着她指的方向往上看,果然,有一道璀璨的流星,拖着长长的尾巴,在天上游曳划过,超级显眼。
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看见流星。
胡青云正想趁有流星的当口,在于二小姐面前开口吟一首诗,好装个B,却不料脑袋里猛地一痛,痛得他几乎晕了过去,登时就支撑不住,瘫软着倒在地上。
迷迷糊糊之中,胡青云回到了自己穿越之前所处的地方,这地方,他称之为“苦海”!
在这里,没有光亮,也没有黑暗,啥也看不见,又好像啥都能“看见”。甚至他的身体也是不存在的,存在的只有意识。
除了他的意识,“苦海”里没有其它任何有形无形的事物,连休息和睡觉都无法做到,长久的空虚寂寞,令人生不如死。想死?没有的事,一个没有身体的意识根本死不了。
在这个“苦海”里,胡青云硬是没有被逼疯,他就在这种地方生生煎熬了42个地球年才得以穿越到“胡青云”身上,当然,这里是没有“时间”一说的,他根本不晓得自己具体呆了多久。
咦,我怎么会又回来此处了?他纳闷道,这是他这辈子最可怕的地方,若是回来了,那真生不如死。到底怎么回来的?难道有像牛头马面索命无常那样的东东将自己拉回来的?一想到这,他的心立即凉了不止半截,他想马上自杀。
可是他并没有自杀,因为他能“自杀”了!他看到了自己伸出来的手!
天啊!胡青云简直震惊无比,这个苦海怎么有实体了呢?这是怎么一回事!
难道是——苦海缔造者将技术升级了?从无到有,那还真不错,真不错!
不错归不错,可他还是没兴趣,只想快点回到现实中去,在这里多呆一秒,都是那种要窒死的感觉。
正在此时,一段光芒似的东西朝胡青云射来,直接从他的五官钻入头部。他吓得“啊”地大叫一声,登时双眼翻白,仰面翻倒在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