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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

演戏?

我哪会演什么戏?

但他说:「有报酬的,比你去外面赚得多。」

那天,是我第一次真正站在镜头前。

灯光打下来,导演喊「action」的那一刻,我的神经都绷紧了。

可奇怪的是,当台词从嘴里说出来,情绪竟然自然流露出来了。

演戏这件事,原来这么有意思。

有了这次机缘,我开始去横店拍戏。

这可比赚得多,最重要的是,还管饭。

对我来说,能省下一顿饭钱,就是天大的好事。

我演尸体,演背景板,演那些看不清脸的路人。

我拿着剧组最微薄的薪水,蹲在路边吃着盒饭,可每一次收工,都让我的心里莫名踏实。

周叙撞见过几次我蹲在路边啃冷馒头的样子。

他没说什么。

只是后来,他也开始跑龙套了。

我们总在剧组碰面。

他演店小二,我演街边卖花的姑娘。

他演路人甲,我演路人甲的女友。

我们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。

没有轰轰烈烈的表白。

只是在某个收工的傍晚,他递过来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。

我伸手去接,指尖不经意触到他的手。

轻轻一下,却刚好有电流从相触的地方窜上来。

酥酥麻麻地,顺着手指一路蔓延到心口。

我愣了,他也愣了。

周围突然安静了,静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。

我下意识低下头,却感受到了他炽热的目光。

为了掩饰那莫名的慌乱,我手指微微用力,将烤红薯掰成两半然后递给他。

烤红薯冒的热气模糊了我们之间的距离。

他伸手接的时候,手指又碰在了一起。

这一次,谁都没有躲。

横店的晚霞铺了满天。

那一刻,我只觉幸福无比。

周叙会用跑龙套赚来的钱,给我买甜甜的小蛋糕。

在我生那天,他笨拙地端出一碗自己煮的长寿面,得意洋洋地说:「这可是我第一次煮面呢,当然啦,以后每年我都会给你煮长寿面的。我们家晴晴啊,要好好的,我们一起在一起……一起好好的。」

他说到最后,耳都红了。

我低头看着那碗面,热气扑在脸上,熏得眼眶有点发酸。

我人生中第一份像样的礼物,是他省吃俭用买的那条围巾。

我的第一个智能手机也是他给我买的。

他知道我不习惯接受,所以连给予都小心翼翼。

温暖、偏爱、被记住、被在乎。

这些我从前可望不可及的东西他都给了我。

在我贫瘠的生命里,他让我感觉到被爱。

所以当他决定北漂时,我毫不犹豫地跟着他。

对我来说,有他在的地方,才是家。

北漂的子比想象中更苦。

我们租住在终年不见阳光的地下室。

夏天闷热湿,冬天墙壁结霜。

那时候最快乐的时光,就是累了一天去老巷吃碗热腾腾的老馄饨。

我的运气好像比他好一点。

我意外通过了《七月的约定》女二的试镜。

我满心欢喜,想把这个好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他,却在昏暗的楼道里,看见他蜷缩在角落,肩膀耸动。

我将这个好消息咽了回去。

他又一次试镜失败了。

他抱着我,声音沙哑:「晴晴,我是不是本不适合吃这碗饭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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