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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儿嫌我丢人十年,同学会上校长念了我的名字雨萱明远无弹窗最新章节阅读

女儿嫌我丢人十年,同学会上校长念了我的名字

作者:写作的布鲁斯

字数:8636字

2026-03-03 完结

简介

男女主角是雨萱明远的完结短篇小说《女儿嫌我丢人十年,同学会上校长念了我的名字》是由作者“写作的布鲁斯”创作编写,喜欢看短篇小说的书友们速来,目前这本书已更新8636字。

女儿嫌我丢人十年,同学会上校长念了我的名字小说章节免费试读

因为她不让我进学校。

“你来了,保安认识你,会跟同学说的。”

所以我只能把汤交给门卫。

门卫大爷姓张,跟我熟。

他说:“周姐,你闺女咋不让你进去?”

我说:“孩子大了,要面子。”

张大爷摇摇头,没说话。

三个月,九十天。

九十份汤。

她一份都没在朋友圈里提过。

倒是大学报到那天,她发了一条。

照片是她跟室友的合影。

文案是:“新生活,新开始!”

配了一个小太阳的表情。

我给她点了赞。

她没回。

大学四年,她很少回家。

寒暑假说要实习、要社团、要和同学旅行。

每次打电话都很短。

“妈,我挺好的。”

“钱够吗?”

“够。”

“那——”

“我还有事,先挂了。”

每个月我给她转三千块生活费。

她从来没说过谢谢。

也从来没问过我一句“妈,你还在卖煎饼吗?”

问过的。

有一次。

大三那年,她打电话来,语气很紧张。

“妈,你还在一中门口摆摊?”

“在啊。”

“你能不能别摆了?”

“怎么了?”

“我一个大学同学的妹妹在一中上学,她认出你了,跟我同学说了。”

她停了一下。

“我同学问我,你妈是不是在高中门口卖煎饼的?”

“你怎么说的?”

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。

“我说不是。”

“我说你是做小生意的。”

做小生意。

也算没说错。

卖煎饼,确实是小生意。

“妈,你要是缺钱,我毕业了给你。你先别摆了。”

“我不缺钱。”

“那你为什么还要摆?”

我没回答。

因为答案说出来,她也不想听。

我摆摊,是因为习惯了。

习惯每天早上看着那个校门。

虽然她早就不从那个校门进出了。

但那个校门口,有她十三岁到十八岁的影子。

那些影子,走得很快。

从来不看我。

但我看着她们。

4.

雨萱结婚那年,二十五岁。

男方叫陈浩,在公司上班,家里在省城有两套房。

算是条件不错。

雨萱很满意。

我也替她高兴。

婚礼定在省城的酒店。

我提前一个月就开始准备。

买了一件新衣服,藏青色的,四百块。

我平时不舍得穿这么贵的。

又去理了头发。

Tony老师说:“姐,烫个卷吧,喜庆。”

我说好。

烫完照镜子,觉得还行。

不算好看,但至少……不丢人。

婚礼前一天,雨萱打来电话。

“妈,明天你早点到,我给你安排了座位。”

“好。第几桌?”

“二十三桌。”

一共二十五桌。

二十三桌。

我没说话。

“那桌还有李叔他们。”她说,“你们坐一起,能聊天。”

李叔不在。

她随口说的。

婚礼那天,我穿着新衣服去了。

二十三桌在最靠墙的角落。

坐了几个我不认识的人。

后来我才知道,那是陈浩家请的临时凑数的。

典礼开始的时候,司仪介绍双方父母。

“新郎父亲陈德海先生,新郎母亲王秀敏女士——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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