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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

我只会卤猪头肉、切千张丝、腌泡椒凤爪。这些事我做了十三年,闭着眼睛都能做。

但查公司,我不会。

我花了两天时间,一点一点学。

企查查。天眼查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。

悦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。

最开始只有一家店。开在城北。

那是赵玉梅三年前说的“”。

一家做快餐的小店。

开业的时间——正好是我那500万到账后的第二十天。

第一年,一家店。

第二年,三家店。

第三年,八家店。

连锁了。

门店分布在三个城市。我搜了他们的大众点评,每家店评分都在4.5以上,月销量过万。

八家连锁店。年营收四千八百万。

我又查了工商变更记录。

去年——也就是第二年——有一笔股权变更。

引入了一个方。占股20%。

金额:一千万。

也就是说,去年人估值这家公司,值五千万。

五千万。

而我的500万,在公司注册的第一天就到了账。

如果按比例算,500万的原始投入,在这家公司里至少对应——

我算不清了。

但我知道一件事:

不是五百块。

我找到了当年那张借条。

赵玉梅写的。

“兹借到周敏人民币伍佰万元整(5,000,000.00元),用于公司,约定两年内归还本金及年息10%。借款人:赵玉梅。期:2023年3月12。”

这张纸我一直压在抽屉底下。

因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,我觉得不会用到。

我把借条拿出来,拍了张照片,存进手机。

然后把原件放进了一个新买的文件袋里。

还有一样东西。

转账记录。

我打开银行APP,翻到三年前。

2023年3月10。

周敏 → 赵玉梅。

5,000,000.00元。

备注:借款。

这条记录一直都在。

之后的三年——

赵玉梅 → 周敏。

零。

一笔都没有。

五百万出去。零元回来。

然后一个红包。

五百块现金。

我截了屏。

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决定。

不是去哭。不是去闹。不是打电话质问她。

我要先搞清楚所有的事情。

每一笔。每一分。

她拿我的钱赚了多少,花了多少,瞒了多少。

全部。

然后——

再说。

5.

李红约我喝茶。

她是我和赵玉梅的共同朋友,但最近两年,她明显跟赵玉梅走得更近。

原因很简单。赵玉梅能请她吃人均一千五的怀石料理。我只能请她喝十二块的茶。

“敏敏,上次那个饭局你怎么走那么早?”

“有点不舒服。”

“你是不是太累了?你那个店天天开着,也不歇歇。”

我嗯了一声。

然后随口问了一句。

“对了,玉梅最近生意怎么样啊?她那个公司做得挺大了吧?”

李红眼睛一亮。

“你不知道吗?做得可好了!八家店了!她跟我说明年要开到二十家,还要搞加盟。”

“那她赚了不少吧?”

“那可不是!”李红压低声音,“你没看她那个别墅?海景的!听说四百多万呢。车也换了。她上次跟我说,今年光分红就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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