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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家当晚,奶娘抱着太孙钻狗洞

作者:偶遇马良

字数:120243字

2026-02-28 连载

简介

《抄家当晚,奶娘抱着太孙钻狗洞》是“偶遇马良”的又一力作,本书以沈知雾为主角,展开了一段扣人心弦的古言脑洞故事。目前已更新120243字,喜欢这类小说的你千万不要错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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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针入体,萧珩那张烧得通红的小脸猛地皱成一团,却没有哭出声。

这孩子似乎生来就懂得忍耐。

陈半仙的手指快得只剩残影,十三银针封住萧珩周身大,最后一针扎在百会旁半寸。

“哇——”

一口黑紫色的血从孩子嘴里喷出,溅在稻草上,瞬间腾起一股腥臭的白烟。

沈知雾连忙用袖子擦拭萧珩的嘴角。

那条顺着脖颈向上攀爬的诡异红线,像是被什么东西惊吓到的虫子,缓缓退回了皮肤深处,颜色也淡了下去。

“压住了。”

陈半仙拔出银针,在火上燎了燎,“这‘红丝绕’极阴极损,我也只能用针法封住它三年。三年后要是没拿到解药,这娃娃还是得死。”

三年。

沈知雾抱起已经昏睡过去的萧珩,感觉怀里的身子不再像火炭般烫手,呼吸也平稳了许多。

这就够了。

在这乱世,能多活一天都是赚的,何况三年。

“多谢。”

沈知雾低声道。

“谢早了。”

陈半仙随手把银针包扔回那堆破烂里,眼神在她脸上转了一圈,嫌弃地撇撇嘴,“你这张脸,太招摇。虽然抹了灰,但那股子腥味和没见过血的细皮嫩肉,瞒不过老江湖。”

沈知雾摸了摸自己的脸。

原身虽是娘,但也是精心挑选入府的,样貌身段确实不错。

在这流民遍地的路上,女人本就是猎物,漂亮的女人更是祸水。

“前辈有办法?”

“一百两。”

陈半仙伸出一只手。

沈知雾眼角抽了抽。

这老头真是掉钱眼儿里了。

她没废话,从空间里摸出一块指甲盖大小的金馃子,抛了过去。

陈半仙接过金子,满意地塞进牙缝里咬了咬,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脏兮兮的油腻罐子。

他抠出一坨发黑的膏状物,不由分说地往沈知雾脸上抹去。

一股刺鼻的草药味混合着腐烂的味道钻进鼻腔。

沈知雾忍着恶心没躲。

那膏药抹在皮肤上,瞬间感觉到一阵紧绷和刺痛。

片刻后,陈半仙递给她一面残破的铜镜。

镜子里的人,皮肤蜡黄粗糙,眼角多了几道细纹,左脸颊上还有一块暗红色的胎记,整个人瞬间老了十岁,变成了一个丢在流民堆里都找不出来的村妇。

“这药水能管半个月,水洗不掉。”

陈半仙拍拍手,“记住了,到了金陵,去找城南‘聚宝斋’的掌柜,把这个给他。”

他扔过来半块残缺的玉佩,上面刻着一个模糊的“陈”字。

“然后呢?”

“然后他会给你一个盒子。你拿着盒子,再去秦淮河边的画舫找一个叫‘红姑’的女人,那是你要找的第二个人。”

老头嘿嘿一笑,眼里透着狡黠,“至于剩下的事,到时候自然有人告诉你。”

沈知雾收好玉佩,心里跟明镜似的。

这老狐狸,还是不肯把底牌一次性亮出来。

这是一环套一环,把自己当驴使唤。

但她没得选。

体内的“断肠蛊”就像个定时炸弹,只有这老头知道怎么拆。

“那个刑部的……”沈知雾看向角落里那一滩还没处理的血迹。

“那个不用你心。”

陈半仙站起身,从那堆破烂里翻出一把带鞘的匕首,扔给沈知雾。

“接着。”

沈知雾伸手接住。

匕首很沉,鞘是黑鲨鱼皮做的,磨损得很厉害。

一看,刀刃暗沉无光,甚至有些发灰,看着像是生锈了。

“这玩意儿叫‘无声’。”

陈半仙不知从哪摸出一壶酒,灌了一口,“人不沾血,入肉没声响。比你那把猪用的剔骨刀强多了。”

沈知雾握着匕首,试着挥了两下。

确实顺手。

那种沉甸甸的手感,仿佛是手臂的延伸。

“你的刀法太烂。”

陈半仙靠在棺材边,语气慵懒,“刚才要是那小子没废话直接动手,你连拔刀的机会都没有。人,讲究的是快、准、狠。别总想着架势,那是戏台子上给人看的。”

他突然捡起一块木炭,随手往空中一抛。

在那木炭落地的瞬间,老头手动了。

不是挥舞,而是极其简单的一刺。

没有任何花哨,甚至看不出用力的痕迹。

噗。

木炭在半空中无声无息地碎成两半,切口平滑如镜。

“看清楚了吗?”

陈半仙收回手,那手指像是从未动过,“别用胳膊发力,用腰,用腿,把劲儿拧成一股绳,顺着刀尖送出去。这一招叫‘透骨’,练好了,捅穿软甲跟捅窗户纸一样。”

沈知雾若有所思。

她在现代虽然学过术,也用电击棒,但那种真正以人为目的的古武技法,确实是她的盲区。

这一夜,义庄内的雨声未歇。

沈知雾没睡。

她一遍又一遍地练习着那个简单的刺击动作。

腰腹发力,手腕翻转,刀尖送出。

一次,两次,一百次。

汗水顺着脸颊那块假的胎记流下来,又涩又痒。

陈半仙一直在旁边喝酒,偶尔骂两句“笨拙”、“没吃饭吗”,但眼里的轻蔑却慢慢少了几分。

这女人,心性够狠。

对自己更狠。

天快亮的时候,雨终于停了。

东边的天空泛起了一抹鱼肚白,空气里弥漫着湿润泥土和血腥气混合的味道。

“滚吧。”

陈半仙踢灭了火堆,把那个空了的酒壶往地上一摔,“趁着天没大亮,赶紧滚。再过一个时辰,刑部的狗鼻子就该闻到味儿了。”

沈知雾把还在熟睡的萧珩绑在前,紧了紧身上的破布包袱。

经过一夜的修整,加上偷吃了空间里的两块高热量巧克力,她的体力恢复了不少。

“前辈保重。”

沈知雾没有多余的废话,对着老头拱了拱手,转身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。

清晨的风很冷,吹得人头皮发麻。

她走出几步,突然停下,回头看了一眼。

那座破败的义庄孤零零地立在荒野中,门口那个白灯笼早就不知去向。

陈半仙正站在门口,手里提着一个正在滴水的布袋子——看形状,像是人的脑袋。

他冲着沈知雾诡异地笑了笑,然后转身走进义庄,重重关上了门。

沈知雾深吸一口气,头也不回地钻进了路边的灌木丛。

这江湖,果然没有善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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