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双手,在我高考前给我煲汤。
那双手,在我出嫁的时候塞给我六万块钱,说“到了婆家,别委屈自己”。
现在,那双手在发抖。
因为女婿要她交房租。
我深吸一口气。
不是让自己冷静。
是在攒劲。
这件事,不能就这么算了。
4.
周志远每月工资一万二。
我产前工资八千,现在休产假,只有基本工资四千。
家庭月收入一万六。
房贷四千五。
常开销五千左右。
看起来还行。
但我总觉得钱不够花。
以前我没仔细想过这个问题。
今天我想了。
我打开手机银行,查了一下周志远的转账记录。
我们有一张联名卡,工资都打在上面。
我翻了一下流水。
翻到第三页的时候,我停住了。
每月15号。
固定转出3000元。
收款人:王美兰。
王美兰。
我婆婆。
我又往前翻。
从去年1月到现在。
一个月没断过。
3000×18个月=54000。
五万四。
我的手攥紧了。
婆婆住了十一个月,没交过一分钱房租。
反而每个月从我们这儿拿3000。
一边白吃白住,一边还拿钱。
而我妈,退休金3800,攒了半年给我凑了两万块月子钱。
被要求交房租。
我把手机放下。
又拿起来。
再看一遍。
没看错。
每月15号,3000元,收款人王美兰。
连续十八个月。
我从来不知道。
想起上个月,我说想给孩子买个好点的婴儿车。
周志远说:“买那么贵的吗?普通的就行。”
我说那个安全性好。
他说:“有什么区别?你别什么都要最好的。”
最后买了个打折的。
省了一千二。
他省一千二百块不给女儿买好的婴儿车。
他每月给他妈三千。
我关掉手机。
过了一会儿,又打开。
这次我查的是去年的记录。
婆婆住在我们家的那十一个月。
每月依然转3000。
也就是说——
她住在我们家,吃我做的饭,穿我洗的衣服,用我买的用品。
同时每月从我们的工资卡里拿走3000。
十一个月,33000。
加上她的吃喝用度。
算少了也有两万。
一共五万三。
她拿走了五万三,然后拎走了我四百八十块的床上用品。
我把手机放在枕头下面。
晚上周志远回来。
我没提这件事。
不是不想提。
是还没准备好。
但我加了一个微信好友。
我大学闺蜜,小敏。
她现在是律师。
我给她发了一条消息:
“有空吗?想请教你一点事。”
她秒回:“说。”
“关于婚内财产的问题。”
“……你还好吗?”
“先帮我看看法律条文。等我整理好材料再跟你细说。”
“好。随时找我。”
我把手机收好。
孩子在身边睡着了。
小脸红扑扑的。
她什么都不知道。
她不知道她爸每月给三千,却舍不得给她买好一点的推车。
她不知道她外婆攒了半年的钱,被她爸拿走了。
她不知道她外婆每天只睡四个小时,在这个家里被当成“外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