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家那个小子。
周建国的孙子。
十岁的孩子,说出来的话跟他爷爷一模一样。
我站在学校走廊里,透过窗户看到刘畅坐在教室最后一排。
他低着头。
不说话。
那天是四月十七号。
明华的忌。
三年了。
巷子里没有一个人提起这件事。
周建国那天傍晚还来了——不是来烧纸,是来量他那道矮墙的高度,说想加高半米,“挡一下风”。
他来量墙的时候,我在厨房切菜。
听到他在院墙那边和别人说话。
“这块地啊,迟早的事。她一个女人家,守不住的。”
菜刀切到案板上。
我用力太大。
案板上多了一道深印。
那天晚上,刘畅睡了以后,我坐在客厅里。
桌上放着明华的照片。
照片是他四十岁那年拍的,穿着蓝色衬衫,站在院子里,手搭在刚浇好的地界桩上。
那桩子现在也不在了。
我看着照片。
没说话。
坐了很久。
然后起来把碗洗了,把明天的早饭准备好。
稀饭,鸡蛋,腌萝卜。
跟昨天一样。跟前天一样。跟过去三年的每一天都一样。
4.
三天的期限,周建国给的。
钱德旺说,三天内拿不出宅基地使用证明,就要“按程序处理”。
我知道他说的“程序”是什么意思。
推土机已经停在门口了。
第一天,我翻了卧室所有的柜子、抽屉。明华的东西我没怎么动过,衣服还挂着,鞋还在鞋柜里,剃须刀还在洗手台上面。
铁皮箱我已经打开了。
土地证在最上面。
红本子,封皮有点旧了,但字迹清楚——
户主:刘明华。
宅基地面积:186平方米。
四至标注得清清楚楚。东至周建国宅基地西墙外0.6米处。
0.6米。
也就是说,按照土地证上的标注,两家之间应该有0.6米的间距,这0.6米归我家。
但现在,周建国的矮墙直接砌在我家东墙。
不是他让了0.6米。
是他多占了0.6米。
加上他菜地扩过来的那些——
我放下土地证,拿起下面那份文件。
借款担保协议。
我一个字一个字地看。
“2009年7月14,借款人周建国因经营周转困难,向镇信用社申请贷款80000元(捌万元整)。因借款人名下资产不足以担保,由担保人刘明华以其名下宅基地使用权(证号:XXXX)提供担保。”
“经双方协商,借款人周建国自愿将其宅基地西侧1.2米宽、南北长与刘明华宅基地等长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担保人刘明华,作为担保补偿。双方确认此约,签字画押。”
下面两个签名。
刘明华。
周建国。
都按了红手印。
2009年。
那年我和明华刚结婚三年。刘畅两岁。
我不知道这件事。
明华从来没有跟我说过。
他拿自己的房子去给邻居担保贷款,八万块。
我们当时存款不到两万。
如果周建国还不上钱,信用社就要收我们的宅基地。
他拿全家人的房子,去赌一个邻居的信用。
我坐在床边,把那张协议看了三遍。
周建国,2009年,差点破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