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类。内部保留代理。
原渠道发货。结算方式不变。
从一开始就没有“慢慢收了”。
从一开始,孙丽红就是保留的。
而我,从第一天起,就是“新增”的那个——负责铺渠道、拉客户、跑市场。
渠道铺好了,客户稳了,我的利用价值就到头了。
我把那份文件拍了照。
手稳得很。
6.
五月。
我在心里把全部的账算完了。
三年,我从零开始跑出47个终端客户。
三年,赵家通过孙丽红这条暗线,多拿了43万的利润差。
三年,我没有底薪、没有社保、没有优先发货权、没有与孙丽红对等的出库价和返点。
这43万不是孙丽红自己赚的。
是从我手上搬走的。
因为好货先发她,我的客户等不到货,有的就不等了。因为她拿货便宜,她可以低价倾销,把我的客户抢走。因为她返点高,同样的出货量她多赚百分之二。
每一分钱都不是凭空多出来的。
是从我的嘴里抠出来的。
现在我要想清楚一件事——我要怎么办。
离婚?可以。
但离婚之前,我要把账算清楚。不是为了多要一分钱。
是要让赵家每一个人都知道,他们吃了多少我的血。
从五月开始,我做了三件事。
第一件:我把47个终端客户的关系全部梳理了一遍。
这些客户三年来只跟我对接。不认识赵建成,不认识刘桂兰,更不认识孙丽红。他们要货打我电话,退货找我协调,逢年过节是我去送礼。
这些客户跟的是我,不是厂。
我要确认这一点。
五月到六月,我用各种理由跑了一圈。每到一个客户那里,我不光谈业务,还聊天。聊行业、聊产品。
有意无意地,我会提一句:“赵哥,如果以后我换个供货渠道,你这边还跟我走吗?”
赵哥说:“周姐,这行做的就是信任。你三年没坑过我一次。你在哪我在哪。”
47个客户,我问了32个。
30个说跟我走。
第二件:我找了律师。
律师姓方,马晓燕介绍的。我把三年的出库明细、价差数据、代理协议、那份“B类代理”文件和收款账户信息全部给了他。
方律师看了半个小时。
“从法律上说,你跟厂方签的是代理协议,不是劳动合同。价差和返点的标准,协议上写的是‘由甲方确定’——他们确实有权定不同的价。”
“那就是说,不违法?”
“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