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房子卖了,贴了首付违约金,到手八十七万。
爸说他“生意上出了问题,需要周转”。
“借我用用,缓过来就还你。”
我把八十七万转给了他。
一分没留。
后来我跟前男友分了手。没有房子,没有积蓄,婚结不了了。他说理解,但半年后跟别人结了婚。
我没怪他。
但现在——
那八十七万,真的用来“还债”了吗?
我打开爸的转账记录。
他之前让我帮他绑定过手机银行,密码我知道。
我一笔一笔往下翻。
2020年6月14,我把87万转给了他。
2020年6月16——两天后——他转出了85万。
收款人:吴敏。
备注:购房尾款。
我盯着屏幕。
八十五万。
购房尾款。
翠湖苑302的尾款。
我卖了自己的婚房,以为给爸还债。
他两天后就把钱转给了那个女人。
买了另一个“家”。
我继续翻。
2020年7月:转吴敏,1万。备注:宝贝粉。
2020年8月:转吴敏,8000。
2020年9月:转吴敏,1万5。备注:满月酒。
2020年10月:转吴敏,5000。
每个月都有。
而同一时期——
2020年7月:妈妈的靶向药自费部分,3万2。是我付的。
2020年8月:妈妈住院费,1万8。是我付的。
2020年9月:妈妈第四次化疗,2万6。是我付的。
每一笔妈妈的医药费,都是我付的。
他一分钱没出。
因为他的钱——全给了那边。
我把手机放下。
坐了很久。
然后我打了一个电话。
“小禾?”
“阿姨,你帮我找一下刘律师的电话。就是上次帮你打官司的那个。”
“你要……”
“我要查点东西。”
“小禾,你别冲动。”
“我不冲动。”
我很冷静。
从没有这么冷静过。
“我只是想算一笔账。”
4.
刘律师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,做家事诉讼的。
我把情况跟她说了。
她没有露出很惊讶的表情。
“这种事,我见得多。”
她帮我查了几件事。
第一,翠湖苑302,确实登记在我爸名下,但购房合同上的联系人是吴敏。也就是说,钱从我爸账户走,但整件事是吴敏在办。
第二,我爸和吴敏的婚姻登记时间:去年七月。
七月。
妈妈是九月走的。
他在妈妈还活着的时候——就领了证。
“你确定?”我问。
“民政局的记录,确定。”
七月领证。
九月妈妈走。
十月拍结婚照。
也就是说——妈妈最后那两个月,他已经是“已婚”状态了。
跟另一个女人。
而我还在医院陪床。
他偶尔来,坐一会儿,看看手机,说“你妈今天气色不错”。
然后走了。
回另一个家。
回他法律意义上的家。
“还有一件事。”刘律师说。
“医保账户上,有一笔钱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你妈单位之前给她交过一笔大病互助金,大概十二万。正常情况下应该用于治疗。但这笔钱在2021年被提取了。”
“谁提的?”
“你爸。作为配偶,他有权提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