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《三千次黎明》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小说推荐小说,作者“用户10778121”以其细腻的笔触和生动的描绘,为读者们展现了一个充满奇幻色彩的世界。本书的主角布兰特伊琳深受读者们的喜爱。目前这本小说已经更新总字数91257字,热爱阅读的你,快来加入这场精彩的阅读盛宴吧!
三千次黎明小说章节免费试读
我叫布兰特。
这是养母安娜给我起的名字。
她把我从雪地里捡回来的那天,托比蹲在门槛上抽旱烟,抽完一锅,磕磕烟灰,说:“叫布兰特吧。东巷老陈家的儿子就叫这个,去年没熬过冬。”
安娜说:“呸,晦气。”
但她还是叫了。
布兰特。
这三个字是东巷柴户屋檐下的冰凌,是劈柴磨进掌心的木刺,是十三个铜板拍在药铺柜台上那一声闷响。是麦饼硌牙的麦壳,是安娜跑丢的布鞋,是托比后颈那道压伤后躺了半个月才结痂的旧疤。
我叫布兰特。
十九年。
我以为这就是我。
可是——
我叫凯撒。
我第一次记起这个名字,不是在雷蒙德的帐篷里。
是在更早。
在东祠那柄靛蓝的剑前。
剑身封在千年树脂中央,通透如琥珀。我伸手去触,指尖穿过那层凝固的时间,触到冰凉的剑柄。
剑没有认我。
可它认识我。
那一瞬,有什么东西在我腔深处重重叩门。
门后是三千个黎明。
三千个黎明,我从同一个梦中醒来。
梦里有祭坛、铜柱、十二芒星的炼成阵。光从阵心升起,吞没田野、街道、屋檐下未收的衣衫。
光里跪着一个人。
她穿着囚服,栗色长发散落肩头,裂的嘴唇在翕动。
她喊我的名字。
不是布兰特。
是——
我捂住口,以为那是梦。
我不知道那是三千次轮回前,自己亲手锁上的门。
第一次,我叫凯撒。
我是帝都魔法协会最年轻的超阶术士,二十三岁,有一柄镶裂晶核的法杖,一个叫伊琳的恋人。
她是全国顶尖的魔术师。
她的眼睛是枫糖色的,笑起来眯成两道弯弧,像秋溪底映着天光的落叶。她说话时语速偏快,思考时会咬笔尾,卷发永远不听话地垂在额前,怎么别都别不住。
她住在我隔壁公寓。
每天早晨,她的闹钟会比我的早一刻钟。我会听见她踢里哐啷起床、撞到椅子、压低声音骂一句脏话。然后我推开门,她正蹲在走廊系鞋带,发梢还挂着没梳开的小结。
她会抬头看我。
“早,凯撒。”
那是三千个轮回里,我听过最多的一句话。
后来我再也听不见了。
那一天是圣元历九十七年三月初九。
我在北境执行任务,千里加急的信件追了七天七夜。信使的马倒在戍卫营门口,他跌跌撞撞把蜡封的信塞进我掌心。
“帝都急召——”
他没有说完。
我展开信。
伊琳的笔迹,只有一行:
【别回来。】
我当天夜里策马出营。
北境的雪没膝深,战马跑了六十里,口吐白沫倒进雪坑。我徒步走完剩下的四十里。
驿站已经没有马。
所有驿马都被王族征调,用于“紧急公务”。
我用传送术。
那是我第一次超负荷施法,魔力回路烧断了三,血从鼻腔、耳道、眼角渗出来,糊满整张脸。
赶到帝都时,是三月十一黄昏。
祭坛已经点燃。
光从王宫地底升起,把那座我生活了二十三年的城市映成惨白。街道空无一人,屋檐下晾晒的衣衫还在风里飘荡,收衣衫的手却不知去了哪里。
我冲进祭坛。
她跪在十二芒星中央。
囚服破成褴褛,脚踝的血痂裂了又结、结了又裂。她抬起头,隔着那吞没一切的光,看见我。
她没有说“你怎么回来了”。
没有说“我不让你回来的”。
她只是看着我。
枫糖色的眼眸里没有恐惧,没有悔恨。
只有歉疚。
像在说:对不起,让你看见这样的我。
她说:
“你来了。”
我跪下去。
膝盖撞在黑曜石地面,骨裂的声音清脆得像折断一截粉笔。我爬向她,掌心和膝头碾过锋利的符文刻痕,血把阵纹一寸寸染成暗红。
我握住她的手。
她反握我。
她的手指凉得像冬晨井水,却在我掌心烫出一道永不褪色的烙印。
“凯撒。”
她轻声说。
“记住我。”
光吞没了她。
不是熄灭,是坍缩。所有的光从铜柱、阵纹、十二芒星的每道尖角涌向她,灌入她口的正中央。她的囚服从领口开始焚烧,不是火焰,是光——那光太过炽烈,将粗麻织线熔成飞灰,将她的皮肉、骨骼、血液熔成——
燃料。
炼成阵完成了。
时间秘术刻进我腔。
我甚至没有感觉到痛。
我只是跪在那里,掌心还保持着她离去时的姿势,五指微张,像要握住一缕早已散尽的烟。
然后我站起来。
第一次轮回。
我用了三年。
三年里我收集王族与魔王同盟的证据,联络父亲旧部,在冬至前夕带人冲进北祠。
魔王的重铸躯壳比我预想的更强大。
我的剑刺入他口的同时,他的利爪洞穿了我的咽喉。
死前我看见祭坛边那卷羊皮纸。
第一重真相。
我没能把它带出去。
第二次轮回。
我用了两年。
这一次我绕过北祠,先入东祠取剑。那柄靛蓝的剑没有认我,但我把它拔了出来——用血祭。
我持剑北上。
魔王的躯壳尚未完成,我斩断了他的左臂。
王族卫兵从身后包围了我。
死于乱箭。
第三次。
第四次。
第十次。
第一百次。
我学会了圣级魔法。
我记下了每一处封印的破解方法。
我能闭眼走完从帝都到东祠、北祠、南祠、西祠的全部路程,误差不超过半炷香。
可每一次,我都赶不上那场炼成。
三月十一黄昏。
祭坛点燃。
她跪在光里。
我冲进去。
她抬起头。
“你来了。”
每一次,都是这句话。
每一次,我都握不住她的手。
第三百次。
我站在祭坛边缘,没有进去。
我知道炼成阵不可逆。我知道她必死。我知道无论我冲进去多少次、喊多少遍她的名字、流多少血,那光都不会为她停留一瞬。
我站在边缘,看着她。
她也看着我。
隔着那吞没一切的光,她对我笑了一下。
很轻。
像那夜她加班到凌晨,我给她送夜宵,她趴在卷轴上睡着了,嘴角还沾着墨渍。
第一千次。
我没有去祭坛。
我去了王宫。
王坐在那里,紫袍加身,蛇戒泛着冷光。
不是雷蒙德。
是第一代与魔王立约的那个王。
他的画像挂在历代王族祠堂里,神情威严,目光慈悲。
我对他说:你会害死所有人。
他看着我。
他的目光里没有慈悲,没有威严。
只有怜悯。
“我知道。”他说。
“可我不想死。”
我了他。
他的血溅在历代王族的画像上,顺着先王们的下颌滴落。
王族卫兵把我撕成碎片。
死前我想:他也不想死。
谁想死呢。
两千次。
我试过所有路径。
联合教会。扶持反抗军。刺每一代王。在冬至前夕炸毁北祠。在春天到来前光所有参与秘术的法师。
没有用。
王族与魔王的盟约不是几个人,是百年来层层嵌套的体系。死一个王,继任者早已被秘术的力量腐化。炸毁北祠,他们会在西境另起一座。
那炼成阵依然在三月初九启动。
她依然跪在光里。
依然抬起头。
依然对我笑。
三千次。
我站在祭坛边缘,望着那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光。
她抬起头。
隔着三千个轮回、三千次黎明、三千次暮,她看着我。
她的嘴唇翕动。
我读了三千年的口型。
“凯撒。”
“你来了。”
“记住我。”
那一次,我没有冲进去。
我跪在祭坛边缘,把脸埋进掌心。
三千次。
三千次我握不住她的手。
三千次我看着那光把她从这个世界一丝一缕地抹去。
三千次我从炼成阵的余烬里爬起来,带着刻在腔的时间秘术,回到三月初九之前。
我累了。
不是身体。
是这里。
我把手按在心口。
那扇门后面,是三千个轮回里她的每一次笑容、每一句话、每一个看我最后一眼的眼神。
我把它锁起来。
不是因为忘了她。
是因为记得太痛。
最后一次轮回前,我站在北境冰原的边缘。
风从北祠的方向吹来,裹挟着千年不散的寒意。
我用尽剩余的所有魔力,把“凯撒”这个名字——连同与他相关的一切——封进门后。
三年记忆。
五年记忆。
十年。
二十三年。
伊琳。
伊琳。
伊琳。
我把她封在最深处。
不是因为不想记得她。
是因为——
如果带着这三千次失败的记忆活下去,我永远不会找到第二条路。
封完最后一道禁制,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。
那双手握过法杖,染过血,在三千次轮回里做过无数事。
此刻它只是劈柴磨出老茧的手。
我从雪地里站起来。
北境的雪没膝深,我走了很久,走到边境线上的最后一个村庄。
村口有一对夫妻。
女人蹲在井边打水,男人蹲在门槛上抽旱烟。
他们没有孩子。
他们不知道我叫什么。
我走过去。
女人抬起头,看着雪地里走来的少年,脏兮兮的脸,磨破的鞋,空无一物的背囊。
她问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我张了张嘴。
门后有什么东西在拼命撞击。
我没有放它出来。
“……布兰特。”我说。
现在你知道为什么。
三千个轮回里,她问我最多的话是“你叫什么名字”。
我说凯撒。
她笑着说这名字好老气。
后来她不再笑了。
后来她躺在祭坛中央,隔着那吞没一切的光,嘴唇翕动:
“凯撒。”
“你来了。”
“记住我。”
我记得。
我把她锁在门后三千个轮回,每一天都在听她喊我的名字。
布兰特。
凯撒。
布兰特。
凯撒。
我是东巷柴户的养子。
我是握不住她的剑的凡人。
我是劈柴磨破掌心、麦饼硌牙咽下、每一步都走在官道深辙里的——
平民少年。
我还是那个跪在祭坛边、把脸埋进掌心、哭着说“我已经握不住你了”的——
凯撒。
门开了。
光从门缝里倾泻而出。
三千个她站在光里,每一个都在对我笑。
“你来了。”
“记住我。”
这一次。
我没有跪下去。
我站在那里,迎着那三千道目光,把她的名字从喉咙深处一点一点挖出来。
伊琳。
我叫布兰特。
不。
我叫凯撒。
我是那个握不住你的人。
我是那个三千次握不住、却还要握第三千零一次的人。
我是布兰特。
我是凯撒。
我是——
门彻底洞开。
三千个轮回的记忆如水涌回,淹没过脚踝、膝弯、口、喉间。
我站在水中央。
没有溺毙。
我睁开眼睛。
雷蒙德的手停在我心口。
蛇戒泛着淬冷的光。
他看着我的眼睛。
他看见了水。
他看见了三千次黎明。
他看见了那个在祭坛边跪了三千次、却还要站起三千次的——
“凯撒。”
他轻声说。
我没有回答。
我把他的手从前推开。
动作很轻,像推开一扇终于不必再关的门。
我转身。
帐帘掀开,光如瀑。
我向东走去。
身后,紫袍人独自坐着,望着帐壁银蛇纹,很久没有动。
他没有问我记起了什么。
他没有问我三千次里看见了什么。
他只是在我掀帘离去时,对着空无一人的帐篷,轻声说了句:
“……抱歉。”
我不知道那句抱歉是对谁说。
对科恩。
对三千次未能成功的我。
还是对那个七年前在北祠门口、至死没能推开那扇门的无名战士。
我没有回头。
我把背囊紧了紧。
囊里四卷羊皮纸贴着彼此,边缘磨毛了,系带褪了色。
还有一粒麦饼碎屑。
那是安娜塞进我掌心的。
那是安娜。
那是托比。
那是东巷屋檐下的冰凌。
那是十九年。
那是三千零一次。
我是布兰特。
我是凯撒。
我向着帝都的方向走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