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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
卖方:赵家庄第三生产大队。

买方:赵福来。

面积:三亩二分。

价格:人民币八百元整。

期:一九八一年三月十七。

最下面,盖了公章。

赵家庄第三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的公章。

旁边还有大队长的签名,还有一个手印。

纸已经发黄了,但字迹清楚,公章清楚。

四十多年了。

我盯着那张纸看了很久。

我爷爷的名字写在上面。赵福来。

八百块钱。

他卖了一年的粮才攒够。

我把地契重新用油纸包好,没放回墙里。

我拿了个密封袋装上,放进我的包里。

明天。

明天我去镇上。

5.

镇上有个法律服务所,我以前不知道。

是老吴告诉我的。

老吴是隔壁村的,当年帮我找人抬棺的那个。这些年一直关照我,逢年过节送点东西过来。他不姓赵,不参与赵家的事,但什么都看在眼里。

“秀兰,你那块地我是知道的。你爷爷当年买地的时候,我爹在场。真金白银掏的钱,大队开的手续。”

“老吴叔,你能帮我作证吗?”

“作证没问题。但你得有硬东西,光靠人说不管用。你去找个律师,让专业人看看你那张地契还顶不顶事。”

镇上法律服务所的周律师是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,戴眼镜,说话很快。

我把地契拿出来,他看了半天。

“赵女士,这份契约形式上是八十年代初农村土地买卖的常见格式。有卖方、买方、面积、价格、公章、签名。从法律效力上说——”

他推了推眼镜。

“需要查一下县里的土地档案,看有没有存底。如果县档案馆有对应的记录,这份地契的法律效力是非常强的。”

“能查?”

“能查。八十年代的土地交易,县土管所(现在叫自然资源局)会有存档。我帮你查。”

“要多长时间?”

“一到两周。”

他又看了看地契。

“另外你说村里有一份九七年的会议纪要,把你这块地划为集体?”

“对。”

“那个也要查。九七年的确权,应该在乡镇一级有备案。如果乡镇没有备案记录,那份纪要的真实性就有问题。”

他把地契小心地放回密封袋。

“赵女士,如果档案能对上,你这块地的权属是很清楚的。谁来都翻不了。”

我从法律服务所出来的时候,太阳快落山了。

镇上的街道不长,两边是小饭馆和五金店。

我走在路上,手里攥着包带。

包里是那份地契。

从乡政府拿到举报信到今天,九天了。

九天里,堂伯来过我家三次,赵婶来过两次,赵秀芬来过一次,村里微信群议论了无数次。

没有一个人问过我:

“秀兰,你有没有地契?”

没人觉得我可能有。

或者说,没人觉得我一个人能有什么底牌。

两周以后,周律师打来电话。

“赵女士,查到了。”

我攥紧了手机。

“县自然资源局存档里有一份完全对应的记录。一九八一年三月十七,赵家庄第三生产大队出让三亩二分土地给赵福来,价款八百元。有存档编号,有原始登记表。”

“那九七年的会议纪要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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