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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“啧啧啧,这也太残暴了。”

叶雨笙看到地上被打的如一滩烂泥的恶贼,发出一阵感慨。

“如果知道是这下场,他一定后悔自己做了采花贼。”

元翊这才停手,神情依旧气愤,要不是他故作沉稳,小模样就要破功了。

“这算是便宜他了,这恶贼可是害死了好几条人命呢。”

想到被这恶贼害死的女子和刚刚的大姐姐,叶雨笙再看恶贼,突然觉得这场面一点都不残暴。

元翊也看向奄奄一息的恶贼,又狠狠在他身上踢了一脚,“呸,该死的恶贼,就凭你,还想攀污叶家军?”

经他提醒,叶雨笙突然想起自己为啥要来抓这恶贼的原因了。

半月前,京都外城南街开始有姑娘失踪,不到半月就发生五起女子失踪被害案件,本身这也不算什么?

一周前,突然开始有人说,那掳人的恶贼是叶家金龙卫里的逃兵,因为有人看到那恶贼戴着金龙卫特有的黑龙面具。

想到此,叶雨笙自怀里又拿出一个药瓶,撒在恶贼脸上,已经被打的奄奄一息的恶贼,忽然惨叫着起来,忍不住的去抓挠伤口。

“痒,太痒了!呜……痒……”

恶贼痒的满地打滚,众人对他却再也生不出一丝同情。

“恶贼,说,是谁让你戴叶家军的面具,你到底是什么人?”

采花贼不过是个街头混混陈癞子,哪受得住这样的折磨。他原是东城的街霸,不久前,醉酒惹事,不小心唐突了一位大家小姐,被人狠狠收拾了一顿赶出了东城。

没了地盘,他跑到了南街贫民区的穷人巷当起了恶贼。

一天夜晚,他喝完酒,正准备回去,却碰到了一个独自夜行的美丽少妇,她是打更老汉的儿媳,已经守寡两年,和公爹相依为命,出门是给公爹送晚饭。于是,他尾随小寡妇,把她玷污了。

寡妇门前是非多,因而那小寡妇就这么忍下了,没敢伸张。

之后,陈癞子越来越大胆,甚至跑到穷户人家偷偷掳走黄花大闺女,被他玷污的几个女子都自了,结果,就成了悬案。

一周前,突然,有一个身穿夜行衣的男子找上他,要求他戴着他给的面具玷污那些女子,就能得到一百两银子。这种好事,陈癞子怎会不同意,戴面具不仅能保护他,还能赚钱,高兴的就应下了。

忍不住痒的陈癞子,断断续续的把事情的始末讲给了叶雨笙他们。

“知道那人是谁吗?”

叶雨笙眉毛一紧,小脸凶凶的。

“这,我,哪知道呀?求你们……饶了我吧,我,再也不敢了。求两位少侠饶命,给我解药吧,我快痒死了,痒啊。”

元翊眉毛一挑,道:“不知道啊,既然不知道,那就是没有用了,还给他解药嘛?痒死他算了。”

陈癞子一听,着急了。

“别别别,我想起来了,那男子虎口有一个太阳似的胎记。”

太阳似的胎记!

叶雨笙努力的想了想,怎么也想不到有这个特征的人。

元翊就更不用说了,他就没见过几个外人。

陈癞子还在地上打滚的求饶,他努力的抱住自己的双手,不让自己再去抓脸,他的脸已经不能看了。

“少侠,我知道错了,我知道的都已经都告诉你们了,给我解药吧。”

元翊看见他就来气,上去又给了他两脚。

“哼,谁答应给你解药了,你这种恶贼,就该疼死。”

叶雨笙自然是不给他解药的,敢玷污叶家军的名声,只是给他下点痒痒粉,算是便宜他了。

他们决定把陈癞子交给官府处理,这件事已闹得满城风雨。

他们没再管地上打滚的陈癞子,而是看向在角落瑟瑟发抖的女子。

“大姐姐,莫怕,他会受到惩罚的,你家在哪儿,不如我送你回家吧?”

听到回家两字,女子终于动容,但她却不是想回家。

“回家,不,我不要回家。我已失了清白,我爹会打死我的,我不要回家,呜呜呜……”

叶雨笙:???

可,这也不是大姐姐自己愿意的呀!这世道真是对女子不公。

“那,你想去哪儿?不若我先给你找个落脚地缓缓再说。”

女子却茫然了,“我,不知道去哪儿?我……没有地方可去。”

叶雨笙一阵不忍,生起了恻隐之心。

“那,你先跟我回去?”

她本来只是试着一问,没想到女子竟然同意了。

于是,叶雨笙决定等会把她先送到千机阁,让人先把她安排到城外的庄子上。

“大姐姐,我家在城郊有个庄子,你先去静养一段时间可好?到时候,你想留下,或者想好了去处,我们再做决定。”

女子很是害怕,但他们救了他,而且还是几个孩子,没犹豫就答应了。

安排好女子,叶雨笙学着画本子里讲的,有模有样的向一起来的元翊致谢。

“刚才,多谢兄台出手相助。”

“客气了。小兄弟,如何称呼?”

这下叶雨笙又犯难了,她初入江湖,还没想好名号呢。

京都就她一家姓叶,太明显了,肯定不能姓叶。有了,她母亲姓张,她还有两个哥哥……

“额,我,我姓张,家里排行老三,兄台就叫我张三吧。”

元翊:张三???

你就是现场起名字也该认真点吧。

“张……三兄弟好,我姓李,家中排行老……四。”

叶雨笙听罢,眼中发光,这也太巧了,画本子里可是常提到张三李四的,他们好有缘分。以后,他们就是张三李四的友谊了。

真好!

“李四兄好,我们真是太有缘分了。”

她装着豪气的去拍元翊的肩膀,可惜,李四兄比自己高的有点多。

元翊快憋疯了,却强忍着不敢出声。后面的两个跟班,红缨和陆长青觉得简直没眼看,他们主子在认真的表演,他们不能拖后腿。

全场最认真的就属叶雨笙,“李兄,我今年七岁了,你呢?”

七岁?好小。

元翊对他顿时生出几分宠爱来,“那,你以后叫我大哥吧,我比你长两岁,今年九岁。”

叶雨笙心里平衡了一些,额,怪不得比自己高那么多,原来比自己长三岁呢,还好自己聪明,说大了一岁。

“太好了,咳咳咳。那,大哥以后可以叫我二弟,我们以后就是义结金兰了。”

额,你俩要不要进展那么快?连对方长什么样都没看到呢,就义结金兰了?

长青憋得肩膀一抖,被红缨狠狠瞪了一眼,敢笑她家小姐,你那主子比我家小姐大好几岁呢,不一样幼稚。

这边,两人嫌弃着对方的主子,那边,两个主子已经开始互赠信物了。

“二弟,这是我的贴身玉佩,可一分为二,一半我带着,另一半给二弟做信物。”

叶雨笙摸了半天,除了药瓶,没找到什么值钱的物件,有些尴尬。突然,手触到腰间的香囊就摸了出来。

“大哥,我出门急,没带贵重物件,先用香囊代替,回头再补给大哥。”

香囊!

元翊好像意识到了什么?还是收下了。

“好。”

红缨见小姐给了香囊,差点喊出声,还是忍下了。她们的身份不能暴露,不然,老太君可饶不了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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