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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

如果再算上后来的六年,一共是六十二万。

加上首付里我自己出的三十六万,这套房子,我至少付出了九十八万。

但房产证上,写的是我爸的名字。

“你是女儿,写你名字不合适。”

妈妈是这么说的。

“万一以后你离婚,房子算共同财产,多麻烦。写在我们名下,你也有保障。”

我那时候还没结婚,觉得妈妈说得有道理。

谁知道以后会不会离婚呢?写在父母名下,起码不会有。

我当时太年轻,太天真。

我不知道,这句话背后,藏着多少算计。

2018年,我结婚。

领证之后,妈妈叫我回家吃饭。

饭桌上,她忽然说:“那套房子的事,我跟你商量一下。”

“什么事?”

“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爸的名字嘛,我们想改一下。”

“改成什么?”

“改成你的名字。”

我愣了一下。

妈妈继续说:“你现在结婚了,房子写在你名下比较合适。而且你一直在还贷,写你名字也名正言顺。”

我没想到妈妈会主动提这件事。

“那姐姐那边……”

“跟她没关系。”妈妈说,“这套房子是你买的,你还的贷,当然是你的。你姐结婚的时候,我们也给了嫁妆。你俩扯平了。”

我点点头,没再说什么。

后来,房产证就改到了我名下。

但爸妈还是住在那里。

我没说让他们搬,他们也没说要搬。

就这样,又过了六年。

这六年里,我结了婚,生了孩子,又离了婚,又复了婚。

我妈生了一场大病,住院两个月,是我在床边伺候。

我爸摔伤了腿,打了半年石膏,也是我每周去送饭。

姐姐呢?

她调到了更远的城市,一年回来两三次。

每次回来,都住在爸妈家。

每次住,我都得去帮忙收拾房间、准备饭菜、陪外甥玩。

姐姐走后,我还得帮忙把家里恢复原状。

我从来没抱怨过。

因为我觉得,这是我应该做的。

我住得近,照顾父母方便。

我有时间,帮姐姐分担一些也正常。

直到今年。

今年过年,全家商量去哪里过年。

姐姐说:“去三亚吧,暖和,老人也舒服。”

妈妈说:“好啊,我们也没去过三亚。”

爸爸说:“行,听你们的。”

然后姐姐看向我:“二妹,你呢?”

我说:“可以啊,我看看机票——”

“等等。”妈妈打断我,“你就别去了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房子没人看啊。”

“……”

“过年嘛,小区里人少,万一进了贼怎么办?你就留下来帮忙看几天。”

我张了张嘴,没说出话。

姐姐在旁边笑:“二妹,你就辛苦几天嘛。我们给你带特产回来。”

姐夫说:“对对对,三亚的芒果很好吃。”

外甥也凑热闹:“二姐,我给你带贝壳!”

我看着他们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
就这样?

就这样把我踢出去了?

全家去旅游,只有我留下来当看门狗?

我想反驳,想发火,想问他们凭什么。

但最后,我只是说了一个字。

“行。”

为什么?

因为习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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