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一刻,我就知道,这个家,我永远是多余的那个人。
但我还是忍了。
一直忍。
忍到今天早上,妈妈说出那句话。
“你反正没事,帮忙看几天房子怎么了?”
我忽然觉得,忍不下去了。
凭什么?
凭什么他们去三亚过年,我就得留下来当看门狗?
凭什么这套房子是我买的,我却连住都没住过一天?
凭什么我付出了一切,得到的永远是“你反正没事”?
我不想再问凭什么了。
我只想把属于我的,拿回来。
公交车来了。
我上了车,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。
窗外的风景飞速后退,一帧一帧的。
手机又响了,是老公的消息。
“想好了就做。我支持你。”
我看着这条消息,眼眶有点热。
“谢谢。”我回复。
“谢什么,那是你的钱,你的房子。”
是啊。
是我的钱,我的房子。
可是,为什么我花了十二年,才想明白这件事?
3.
那套房子,是2012年买的。
那一年,我刚工作三年,在一家私企做财务。
工资不高,一个月五千出头。
但我省吃俭用,三年攒了十五万。
另外跟几个朋友借了一些,凑够了首付。
妈妈知道后,高兴坏了。
“买房好啊,房子是,有房才有家。”
她帮我看了好几个楼盘,最后选定了现在这套。
学区房,三室两厅,总价一百四十万。
首付四成,五十六万。
我的十五万加上借的钱,还差二十万。
妈妈说:“我和你爸想办法,给你凑。”
我以为,那是他们支援我的。
后来我才知道,那二十万,是从我外婆那里拿的。
外婆去世后,留下三十万存款。妈妈和舅舅一人一半,她的那十五万,加上爸爸的五万块私房钱,凑成了那二十万。
但这些,我是五年后才知道的。
因为外婆去世的时候,舅舅跟妈妈吵了一架。
“你把钱给二丫头买房,凭什么?那是妈的钱,应该两个孩子平分!”
妈妈理直气壮:“我那份给谁是我的自由,关你什么事?”
“你给二丫头就算了,大丫头呢?大丫头不是你女儿?”
妈妈沉默了一下,说:“大丫头那边,我以后会补给她。”
我当时就站在门口,听到了这番对话。
原来,那二十万不是白给的。
原来,外婆的钱,姐姐没有份。
原来,妈妈早就在心里算好了——这套房子是给我的,以后姐姐那边,要“补”。
五年后,姐姐结婚。
嫁妆五十八万现金,加一辆十五万的车。
我忽然明白了——这就是妈妈说的“补”。
外婆的十五万,加上多年的利息和“精神补偿”,变成了七十三万。
而我呢?
我的首付,是我自己攒的钱,加上借来的钱,加上外婆的钱。
如果刨掉外婆那部分,真正属于我的首付,只有三十六万。
但房贷,是我一个人还的。
每个月四千三,雷打不动。
结婚后,老公主动承担了一半。
但在那之前,我一个人还了六年。
六年,每个月四千三。
加起来,三十一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