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再一次艰难地爬起身看了眼温度计,39°2。
身体散架似的,退烧药吃了两顿都没见效。
这三天,我持续在发烧,这次是温度逐步上升。
妻子沈然急冲冲推门进来,我不觉松了口气,这下要送我去医院了。
她却从我衣服里摸走车钥匙,扭头就要走。
“江城泽的毛毛吐了好几次了,我不放心,得赶紧送宠物医院看看怎么回事。”
江城泽是她的初恋,两个月前搬来我们小区,毛毛是只三岁的大金毛。
我嗓子干得发出声音都是哑的,“老婆,我烧得有点厉害,可能要去医院。”
她回头瞪我的眼神又冷又刺眼,“发烧去医院干什么?不嫌丢人?吃几片退烧药啊。”
我很想说已经吃了三天了,这不是退不下来么?
浑身半点力气都没有,我问她,“你要不先送我去医院?感觉不太对。”
她快步走过来,一把掀开被子,“你有胳膊有腿,非得我送?不会叫个车?不然你打120啊。”
已经凌晨2点了,我实在气不过,“江城泽为什么不能叫车?非得你送?”
“好多司机不拉宠物你又不是不知道?何宇,你跟只狗计较什么?”
门一甩,她风风火火地去了。
自从两个月前,在小区里偶遇江城泽,沈然的心就不在这个家里了。
就算她嘴上说得好听,“八百年前的初恋,你该不会以为我和他还能旧情复燃吧?”
但像这样抛下我的次数已经多得数不清了。
次次都是拿一条狗做借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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