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我便宜,他们就不会赶我走。
王哥妥协了。
我留了下来。
成了这个拐卖团伙里的免费杂工。
第三年。
我已经十二岁了。
每天早上五点起床煮粥,六点给新来的孩子们发窝头。
我不打他们。
我只告诉他们。
「吃吧,这个不要钱。不吃的话,就要被装进麻袋里了。」
有些孩子听不懂,还是哭。
我就把他们的窝头收走,留给自己吃。
我不觉得自己在做坏事,我只是在遵守这里的规则。
不用花钱的规则。
我甚至偷偷攒下了六个硬币。
那是王哥喝醉酒掉在院子里的。
我飞快地把硬币捡起来,在衣服上擦净泥土。
晚上睡觉的时候,我把鞋垫掀开。
用指甲在鞋底抠出一个浅坑,把硬币整齐地摆进去。
再盖上鞋垫。
我穿着鞋睡觉。
这六块钱,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底气。
如果哪天花姐真的要卖掉我,我就把这六块钱给她,告诉她我能自己买窝头吃。
直到三天前。
大门突然被撞开。
一群穿着制服的人冲了进来。
王哥刚要从后门跑,就被按在地上。
花姐尖叫着被戴上了手铐。
院子里乱成一团。
穿制服的人到处搜查。
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我第一反应是,这些人是来收钱的。
我妈说过,只要有穿制服的人上门,就是要交罚款。
我吓坏了。
我没有钱交罚款。
我钻进厨房,躲在灶台下面。
双手死死抱住那个我用了三年的缺口瓷碗。
陈晓走进了厨房。
她拿着手电筒照到了我。
「小妹妹,别怕,我们是警察,带你回家。」
我拼命往里缩。
「我没有钱。」我对着她大喊。「我不交罚款,你们别抓我。」
陈晓愣住了。
她放下手电筒,伸手来拉我。
我一口咬在她的手腕上。
她没有躲。
直到我咬出了一圈极深的牙印。
她强行抱起我往外走。
被带上警车那天,我死死抱着那个磕破一个角的瓷碗。
在警局待的这三个小时,我一直蹲在墙角。
陈晓给我拿了一套净的衣服。
是一套粉色的运动服。
上面还带着吊牌。
我扫了一眼那个吊牌上的数字。
六十八。
我迅速把双手背到身后,死死贴着墙壁。
「我。」我拼命摇头。
陈晓走过来,想把衣服塞进我怀里。
「你身上的衣服都馊了,穿这套新的,这是我买给你的,不要钱。」
不要钱。
这三个字现在对我来说完全不敢相信。
如果我穿了这套衣服,我妈看到了,她一定会让我把这六十八块钱补给她。
六十八块钱。
我要捡两千个矿泉水瓶。
或者挨一百三十六次打。
我本还不清。
陈晓叹了口气,把衣服放在旁边的椅子上。
走廊里传来了脚步声。
很重。
还夹杂着女人尖锐的抱怨声。
「为了接这个赔钱货,坐大巴花了八十,转三轮车又花了二十。一百块钱就这么打水漂了,这趟真是亏大了。」
这个声音我太熟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