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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“第二,你有完整的银行转账记录证明你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,他把钱挪用给第三者,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对你有利。”

“第三,”赵琳的声音沉了一点,“他虽然没领离婚证,但在外面以已离婚身份跟唐蜜同居,可以主张他存在过错。”

“缺什么?”我问。

“最好有他在外面冒充离异的证据。邻居证言、朋友圈截图、唐蜜的陈述,都行。还有他把钱花在唐蜜身上的具体凭证,转账记录你有了,消费记录、发票、实物照片能拍就拍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江晓,”赵琳忽然压低声音,“你现在什么心情?”

“没什么心情。”

“你要是想哭就哭出来,别硬撑——”

“赵琳,”我打断她,“帮我查一下,唐蜜如果知道方旭没离婚,还继续同居,算不算……算什么?”

“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其同居,虽然不构成重婚罪,但你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以此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”

“赔偿大概多少?”

“实话说,金额不会太高。但重点不在赔偿金,在于法院认定他有过错,财产分割会倾斜。”

我嗯了一声。

“还有,”赵琳补了一句,“你别打草惊蛇。先收集证据,过完年回深圳之后我们正式作。”

“好。”

我挂了电话,把最后一口豆腐脑喝完。

走出早餐店的时候,口袋里的手机又响了。

方旭的微信:“你在哪?快回来,妈血压高了。”

我点开朋友圈,翻了翻方旭最近半年的动态。

七月:“周末带蜜蜜去爬山,她体力真好!”配图是两个人的合影,唐蜜穿着运动装,方旭搂着她的腰。

八月:“生快乐我的小甜心。”配图是一条银项链,盒子上印着周六福的logo。

九月份他发了一条很短的:“新生活开始了。”配了一张两个人的自拍。

这些朋友圈,我一条都没刷到过。

我被屏蔽了。

我一条一条截图,保存。

十月到十二月的朋友圈里,他不停发跟唐蜜的常。做饭、看电影、逛超市。评论区里亲戚朋友都在祝福。

有人说:“旭子,新嫂子真漂亮!”

方旭回复了一个笑脸。

还有一条评论来自方秀兰的微信号:

“蜜蜜比上一个强一百倍,我儿子总算开窍了。”

上一个。

我攥着手机站在小区的花坛边。

腊梅开了,冷风一吹,花瓣在抖。

我打开手机相册,翻到最早的照片。

五年前的结婚照。

我穿着白纱,方旭穿着西装。他笑得很灿烂。

那天他在酒席上喝多了,搂着我说这辈子就你一个。

一千八百二十六天前的事了。

我把结婚照的截图保存到一个单独的文件夹里,命名为“证据”。

然后回家。

上楼的时候,遇到二楼的王叔。

王叔看见我,眼神躲闪,笑了一声:“小晓啊,过年好过年好。”

“王叔,”我叫住他,“方旭是不是跟你说我们离婚了?”

王叔更不自在了,搓着手:“那什么……是方旭妈说的,说你们和平分手了……”

“我们没离婚。”我说,“麻烦您帮我记住这句话。”

王叔的表情很复杂。

我上了楼,推开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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