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到门口,我停下来,回头看他。
“房子你们先住着,我出去住。等法院判。”
“法院?”
“对,法院。”我说,“我会,要求你们搬离。这期间你们要是敢动房子里任何东西,我会再加一条故意毁坏财物罪。”
他妈又要冲上来,被张磊拽住。
我走进电梯。
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,我看见他妈在走廊里嚎啕大哭,张磊站在原地,一动不动。
电梯往下走,我看着数字一层一层变,1、2、3、4……
1楼到了。
我走出去,外面阳光很好,门口的樱花树已经长满了绿叶。
我打开手机,给我妈发了一条消息。
“妈,我在XX酒店,地址发你,晚上过来吃饭吧,我想吃你做的红烧肉。”
发完,我把手机揣进口袋,往小区门口走。
路过那棵樱花树的时候,我看见树下的长椅上坐着一个老太太,正拿着馒头喂鸽子。
她抬头看了我一眼,笑了笑。
我也笑了笑。
走出小区,我站在路边等车。
阳光照在身上,暖洋洋的。
我突然想起一件事。
去年冬天,张磊第一次带我去他家过年。他妈包了饺子,韭菜鸡蛋馅的,我吃了两碗。吃完饭,他妈拉着我的手说:“晓晓,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,有什么事就跟妈说。”
那天晚上,我和张磊坐在他家门口的台阶上看星星,他说:“我妈挺喜欢你的,她说你懂事。”
我说:“我也挺喜欢她的。”
现在想想,那时候的喜欢,可能都是假的。
他妈喜欢的是“懂事”的儿媳妇,是能帮她儿子洗衣做饭生孩子的工具人。
我喜欢的是“一家人”的温暖,是有人疼有人爱的错觉。
车来了。
我上了车,靠在座位上,看着窗外掠过的街景。
手机响了。
是律师打来的。
昨天半夜,我在网上找了一家律所,提交了咨询申请。没想到这么快就回电话了。
“周女士您好,我是XX律所的律师,李敏。您提交的材料我看了,方便现在聊几句吗?”
“方便。”
“您的情况我大致了解了。这套房子是您婚前全款还是贷款?”
“贷款,但首付是我父母出的,贷款一直是我一个人在还。”
“房产证只有您一个人的名字?”
“对。”
“那这个问题很简单。”李律师的声音很脆,“房子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,对方无权居住。您可以直接,要求排除妨害,也就是让他们搬走。”
“需要多长时间?”
“一审的话,三个月左右。如果对方上诉,可能要半年到一年。”
“我能赢吗?”
“您这案子,稳赢。”她说,“但我需要问您一个问题。”
“您说。”
“您和未婚夫的关系,还打算维持吗?”
我看着车窗外,车正经过一座天桥,桥下是密密麻麻的车流。
“不维持了。”
“那好。”李律师说,“我建议您把所有材料都准备好,包括购房合同、贷款合同、还款记录、物业费发票、水电费缴费记录,能证明您一直实际占有这套房子的证据越多越好。另外,您有对方搬进去的证据吗?”
“有照片,还有微信聊天记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