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的我,只想做一件事。
让他们付出代价。
6.
周一,我请了一天假。
做了三件事。
第一件事:去银行。
我挂失了那张工资卡,补办了一张新的。
“请问补办后,之前的自动转账还有效吗?”
“不会了,卡号变了,自动扣款协议就失效了。”
好。
第二件事:找律师。
我大学室友陶然,毕业后做了婚姻家事律师。
我把五天来收集的所有证据发给她。
银行流水、转账截图、房产信息、周薇的微博、婆婆的通话录音(我录了)。
她看完后,沉默了很久。
“林念,你这个情况,很典型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,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或用于与婚姻无关的大额支出,另一方有权追回。”
她停了一下。
“五十一万还房贷,加上装修、家具、家电那些,保守估计六十多万。这笔钱是你的工资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他未经你同意转给前妻,你可以主张返还。”
“返还?找谁要?”
“两个人都可以。陈皓是转出方,周薇是接收方。你可以陈皓侵害夫妻共同财产,也可以周薇不当得利。”
“那套房子呢?”
“那套房子是他婚前跟前妻一起买的,产权是他们俩的,跟你没有直接关系。但是——”
她加重了语气。
“他用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去还婚前跟前妻的房贷,这笔钱你可以要回来。而且如果你们离婚,这可以作为他过错的证据。”
“我想离婚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她说,“但先别急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你现在手上的证据已经很扎实了,但还差一样。”
“什么?”
“他的亲口承认。”
她解释说,银行流水证明钱转走了,房产信息证明房子是谁的,但这些都是间接证据。
如果能让陈皓亲口承认“这笔钱是我转的,用来还前妻的房贷”,官司就稳了。
“怎么让他说?”
陶然看着我。
“你认识他五年了。你觉得呢?”
我想了想。
“他这个人,有一个特点。”
“什么特点?”
“被急了会狡辩,但如果让他觉得安全,他就会炫耀。”
陶然笑了。
“那就让他觉得安全。”
第三件事:我办了一张新的银行卡。
从这个月开始,工资发到新卡上。
旧卡挂失换了新号,自动转账自动失效。
等他发现转不了钱的时候,他一定会问。
而他问的那一刻,就是他自己开口承认的时候。
我只需要等。
7.
接下来两周,一切如常。
我正常上班,正常做饭,正常跟他说话。
唯一的变化是,我把手机录音软件设成了快捷启动。
两指下滑,就能开始录。
第十五天,陈皓回家的时候,脸色不太好看。
“你那个银行卡,是不是换了?”
我在切菜,没抬头。
“嗯,卡磁条坏了,补了一张。”
“你补卡之前怎么不跟我说?”
“补个卡还需要跟你报告啊?”
他沉默了一下。
“那个……之前绑定的一些自动扣款,可能会受影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