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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八点。
我准时坐在了镜头前。
这一回,我没化妆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鼻梁上架了一副黑框眼镜,手里捧着那份判决书,坐姿端正得像是在做入职报告。
身后不再是煤矿大门,而是一整面墙的法律书籍——这是我特意去图书馆借景拍的。
“大家好,我是苏晚。今天是道歉的第三天。”
我推了推眼镜,翻开判决书,手指在其中一行字上点了点。
“法院判决书上说,我侵犯了陆哲先生和林薇薇女士的隐私权。对此,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学习。”
我清了清嗓子,拿起一张A4纸,上面打印着放大的法律条文。
“据民法典规定,自然人享有隐私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”
我放下纸,对着镜头诚恳地点头。
“我错了。我不该把陆哲在2021年为了给林薇薇买那个两万块的包,偷偷把家里给孩子买保险的钱退掉这件事说出来。这是他的隐私,是他作为一个‘好男人’的小秘密。”
“我更不该把林薇薇在单位值班室里,穿着陆哲的工服自拍发给他,并配文‘哲哥身上有我不喜欢的味道’这种私密对话截图发到网上。这属于两性之间的情趣,我不懂,我这种黄脸婆确实不配懂。”
说到这,我从文件袋里掏出一叠厚厚的打印纸。
全是以前我在贴吧和匿名论坛发的树洞贴。
“法院判决我侵权,是因为我说了实话,却没经过当事人同意。我认罚。”
我把那些纸一张张展示在镜头前。
“但我得澄清一点:判决书只说我侵犯隐私,可没说我造谣诽谤。也就是说——”
我顿了顿,摘下眼镜,盯着镜头,嘴角勾起一抹极冷的笑意。
“我说的每一个字,每一个标点符号,都是真的。”
“陆哲,林薇薇,法律保护你们的隐私,但法律不保护你们的脸皮。既然你们不要脸,那我就帮你们把这层皮,一点一点撕下来。”
视频结束。
我把手机扔到床上,走到窗边。
楼下,陆哲那辆帕萨特刚刚停稳。
车门打开,他跌跌撞撞地走下来,领带歪在一边,手里提着半瓶没喝完的酒,指着楼上破口大骂:“苏晚!你给我滚下来!你个败家娘们儿,你想害死我啊!”
我拉上窗帘,关灯。
喊吧,叫吧。
明天,还有更精彩的等着你。
陆哲在楼下骂了半宿,最后是被几个邻居大妈泼了洗脚水才消停的。
第二天一早,我是被手机烫醒的。
真的烫,放在枕头边跟个刚出锅的烤红薯似的。
屏幕黑着,按开机键没反应。我找来充电器上,过了好几分钟,那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才亮起来。
刚进主界面,微信、抖音、微博的提示音就跟放鞭炮一样炸开了,震得我虎口发麻。
抖音后台,粉丝那一栏的数字鲜红刺眼。
50.2万。
我揉了揉眼,以为没睡醒看花了。
昨晚才十五万,这哪是涨粉,这是坐火箭。
私信列表本拉不到底,全是红点。置顶的那个“晚姐复仇天团”群名已经改了,现在叫【除害务尽-全网联动作战部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