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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

秦禅在清华北大校门口静坐的照片,像一刺,扎在我心头。

他太懂得怎么利用别人的同情心了。

破旧的僧袍、佝偻的身躯、含泪的眼睛,再加上“求儿女赡养”的牌子,任谁看了,都会觉得他是个走投无路的可怜人。

哪怕大部分网友知道真相,也总有人站出来说“毕竟是亲生父亲”“血浓于水”。

这些看似“善良”的声音,却成了秦禅绑架我们的武器。

学校的压力越来越大。

清华大学的辅导员给秦辰打电话,语气恳切:“秦辰同学,我知道你家里的情况比较特殊,但秦禅先生一直在校门口静坐,影响不太好,能不能和你母亲沟通一下,尽量私下解决?”

北京大学那边,也给秦曦发了类似的消息。

两个孩子本来满心期待着大学生活,现在却因为秦禅,蒙上了一层阴影。

秦辰跟我说:“妈,要不我们找个律师吧,跟他把话说清楚,实在不行,就走法律程序。”

我点点头。

这已经不是私下沟通能解决的问题了。

秦禅的目的很明确,就是要我们妥协,要我们给他养老,甚至可能还想要分我们现在的财产。

我不能让他得逞,更不能让他毁了孩子们的前途。

我托朋友介绍了一位很有经验的民事律师,张律师。

我把所有的证据都整理好,包括断亲书、当年的租房合同、工资流水、孩子们的病历单、网友的截图、媒体的报道,还有秦禅在学校门口静坐的照片。

张律师看完所有证据,皱着眉说:“林女士,从法律角度来说,秦禅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,确实享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,但这种权利是建立在他履行了抚养义务的基础上的。”

“他本没有履行过抚养义务!”我急忙说,“孩子们从一岁多就被他抛弃,十八年来,他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,没看过孩子一次,甚至在断亲书里写了‘生死自负’!”

“我知道,”张律师点点头,“这就是关键。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反过来,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但这里的核心是‘权利与义务对等’。”

“秦禅当年故意抛弃你们,拒绝履行抚养义务,甚至以断亲书的形式明确表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,现在他年老体弱,要求子女赡养,从情理上都说不通,从法律上,你们也可以以此为由拒绝。”

“不过,”张律师话锋一转,“血缘关系是无法断绝的,这一点在法律上是明确的。所以我们不能完全否定他的权利,只能尽量争取让法院认定他当年的行为属于遗弃,从而减轻或者免除孩子们的赡养义务。”

我明白了。

哪怕秦禅再过分,血缘关系摆在这里,法院也不可能完全判决孩子们不用管他。

但至少,我们能让法院看相,不让秦禅的阴谋得逞。

“张律师,那就麻烦你了,我想提讼,一是要求确认秦禅当年的行为属于遗弃,二是明确孩子们的赡养义务范围,不能让他得寸进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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